引用:
作者: YaYa07
睜眼說瞎話
當年小蔣為遏止搶劫
凡結夥搶劫都唯一死刑
結果完全沒能減少此類案件
綁票搶銀行等大案都是當時陸續發生的
現在強姦罪判的很重
尤其亂倫罪更重
報章上還是常看到這類的案件
別的不說了!!
就說酒醉駕車難道罰的還不重
何時見過久最闖禍的案件減少
重罰往往只是懲罰的效果而已
或者是對被害人的一種補償而已
如果說能遏止殺人犯罪
哈哈!!又再說謊騙人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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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台灣除了死刑,其實刑責算是很輕,酒駕撞死人被判緩刑的案例數不清,沒死人就是罰款,其他嚴重罪行判無期徒刑,關個十幾年就可以假釋,遇到有什麼重大事件搞個特赦更不用說
嚴刑有沒有遏止作用?看你從哪個角度去看,以人權團體的研究當然是沒有啦
對亡命之逃而言,如果,當年犯下白曉燕案的三人不是假釋或特赦的受惠者,甚至早早被槍斃了,如何犯下之後的大案?至少累犯百分之百能遏止他再犯案
之前的員山之狼性侵三女童被羈押...後被認為在押期間表現良好獲准交保,出來後不到10天馬上再性侵一女童...
此名員山之狼九歲就到美國留學長大,婦女團體很好奇這樣的人為何在美國多年沒露出本性?回來台灣就不斷性侵?直接問他本人得到的答案是~"美國性侵女童判得很重,因此強忍下來....."
美國有多重?他們曾因一個女童被性侵後通過了一法案共有41州實行,以該女孩命名為"Jessica Law 潔西卡條款",也就是性侵14歲以下孩童,就重判最少25年徒刑,而且沒有認罪協商的空間,也不能假釋、交保,前科犯必須終生配戴GPS監控裝置、每半年回轄區派出所報到,更禁止接近學校公園2千呎內
員山之狼犯了四起性侵女童檢方才求刑12年,即使最後定讞法官維持12年,沒關個幾年就可以申請假釋,誰會害怕?
現今的44名死刑犯中的一位接受媒體訪問都認為"一時衝動或臨時起意殺人,死刑的確沒有嚇阻作用,但對高知識份子智慧型犯罪及預謀,會有一定遏止作用",上述員山之狼不是引證了這個論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