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fishiii
特偵組的專案小組花了3年蒐證,相信跟一般檢察官衝績效草草起訴之案件不同,特偵組敢辦自已人,表示這收賄司法官已經無法無天,否則官官相護又是自己人的狀況之下,要辦司法官,大概是難上加難。
只是這案子主角卻一樣人間蒸發了~~
被做掉了?還跑掉了?
每次落跑的「大尾」如伍澤元、劉松藩、王玉雲、朱安雄等..總是在檢調監控之下..落跑成功
要說原因..肯定跟無間道裡面的劇情一樣..檢調裡面有內鬼~
再來自己人審自己人...但主導的兇手卻落跑了...
最怕的就是...
弄到最後搞不好..因找不到兇手對質..對價關係不明確..罪證不足..或者程序錯誤..最後結果是各位法官辛苦了..吃碗豬腳麵線吧~ 
這情況不是不可能
補充一個案例:
台北地方法院的前法官許聰元被控收受股市大作手「美濃吳」吳京遂百萬元賄款,審理超過了十五年,今﹝九十九﹞年四月,台灣高等法院「更十審」宣判,以「更六審」判無罪,本案初審時依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許大法官七年半重罪!高院的刑事庭以認定判決無誤,維持原判!詎料,「更五審」時來個大逆轉,竟然認定同案被告「白手套」陳順隆的說詞前後不一,以罪證不足而改判無罪。
本案再經「更六審」、「更七審」均維持無罪的判決!但「更八審」、「更九審」又改判許某有期徒刑七年二月重罪!
九十八年「更十審」審理時,細心的法官戴顯微鏡在高可盈尺的卷宗裡,赫然發現本案在「更六審」改判無罪後,檢察官在收到判決正本的收文簿上,雖然蓋的是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可是判決正本早在那年六月九日即送達檢察官辦公室。
刑事庭認定,「更六審」的公訴檢察官,在那年六月九日沒有公差或請假,且在十三日就向高院調卷,明顯的違法!結果造成本案審了七年才發現「上訴過期」改判無罪!高檢署檢察官雖提出抗告,但可能無力回天!眼睜睜看著一位涉貪的法官逃過一「劫」!
資料來源: http://www.99ch.com.tw/news-detail.a...=1&doc_id=8681
PS:這網站所寫的司法案例亂象..比司改會網頁寫的一些官樣文章..有趣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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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他們有很多招可以用來替被告脫罪,反正一件當年鬧哄哄的大案,不斷更審,更到大家都忘了,突然在某次更審中大逆轉判無罪
因為不管發回高院更審或從一審上訴二審,高院以示公正,合議庭經由抽籤組成,高院並非每位法官都可收買,就得看運氣,不斷更審之妙用,總有機會遇到"可以打點的自己人"(也許比列之高會嚇死人,不然,何智輝真的運氣不錯,一次更審就遇到"貴人"?)
萬一運氣差到極點,更來更去都遇不到貴人怎辦?就像上面最後由檢察官出馬弄個"上訴超過法定期限",整個案件就憑空消失,檢方不得再議,所有被告馬上回家吃豬腳麵線
最有名的是景文高中弊案,二十幾位被告,還有前教育部次長,一審大部分判重刑,怎料二審上訴期限過,承辦檢察官以太忙且卷宗太多來不及整理,白白錯過了上訴期,令弊案全體被告無罪開釋,這票被告可稱史上最幸運之人,別人還要玩更審更來更去找出路,景文高中案件還沒到二審階段就結束,總之,對所有被告而言簡直"爽死了"
直得注意的是,搞砸了的檢察官是位號稱改革派的人士,也是檢改會成員,常上政論節目,因支持陳水扁替他站台被申誡..
這位仁兄不是菜鳥,如此離譜的技術性終結了一個大弊案,可見背後得到的比失去的多更多才甘願這樣做
即使被監院糾正或彈劾,反正老神在在不至於被免職,而且年紀又未到退休年齡,現在被調到負責處理執行發監的職務
我們很討厭哪些只會沽名釣譽的法務部長如王青峰之流,上台只會搞些有的沒有,為什麼從不去修漏洞?不止一次有檢察官用上訴期限的bug,修正一下有哪麼難嗎?
還有一點,檢方會裡應外合配合,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只要有一次判無罪,檢方有內應的就偷偷的不上訴,案件就可定讞
下面在維基資料顥示,判無罪的法官正是現在收押的其中二人,我們很納悶為何更審判無罪檢方沒有再上訴?
2008年8月對於宋七力高等法院更二審之無罪判決,高檢署檢察官並未提起上訴,宋七力無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