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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不管發回高院更審或從一審上訴二審,高院以示公正,合議庭經由抽籤組成,高院並非每位法官都可收買,就得看運氣,不斷更審之妙用,總有機會遇到"可以打點的自己人"(也許比列之高會嚇死人,不然,何智輝真的運氣不錯,一次更審就遇到"貴人"?) 萬一運氣差到極點,更來更去都遇不到貴人怎辦?就像上面最後由檢察官出馬弄個"上訴超過法定期限",整個案件就憑空消失,檢方不得再議,所有被告馬上回家吃豬腳麵線 最有名的是景文高中弊案,二十幾位被告,還有前教育部次長,一審大部分判重刑,怎料二審上訴期限過,承辦檢察官以太忙且卷宗太多來不及整理,白白錯過了上訴期,令弊案全體被告無罪開釋,這票被告可稱史上最幸運之人,別人還要玩更審更來更去找出路,景文高中案件還沒到二審階段就結束,總之,對所有被告而言簡直"爽死了" 直得注意的是,搞砸了的檢察官是位號稱改革派的人士,也是檢改會成員,常上政論節目,因支持陳水扁替他站台被申誡.. 這位仁兄不是菜鳥,如此離譜的技術性終結了一個大弊案,可見背後得到的比失去的多更多才甘願這樣做 即使被監院糾正或彈劾,反正老神在在不至於被免職,而且年紀又未到退休年齡,現在被調到負責處理執行發監的職務 我們很討厭哪些只會沽名釣譽的法務部長如王青峰之流,上台只會搞些有的沒有,為什麼從不去修漏洞?不止一次有檢察官用上訴期限的bug,修正一下有哪麼難嗎? 還有一點,檢方會裡應外合配合,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只要有一次判無罪,檢方有內應的就偷偷的不上訴,案件就可定讞 下面在維基資料顥示,判無罪的法官正是現在收押的其中二人,我們很納悶為何更審判無罪檢方沒有再上訴? 2008年8月對於宋七力高等法院更二審之無罪判決,高檢署檢察官並未提起上訴,宋七力無罪定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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