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9, 12: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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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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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barrielee
這個案例我看過,是因為被告的人不懂訟訴技巧,在檢方偵訊時已經承認,然後上了法院再一堆辯解,老是說"我不是罵他,是他對號入座......."
法官只會問你一句,認不認罪,不認就得看有沒有能耐或請律師說服法官
台灣是給懂法律的有錢人在耍弄,股市名嘴說大老闆奸詐,最後高院法官判無罪,認為奸詐的言詞不至於太惡劣
可是,有人說他人比宋先生為要"奸",卻罪名成立,因為被告很多時心生害怕,早早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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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意思是說,您懂法律,所以您就可以耍弄大家囉?~發文公然毀謗囉??
您的意思是說,您剛剛做的公然毀謗~到了庭上只要死不承認,就沒事囉?
您教大家的是,以後史版大家都可以學你,大家互相公然毀謗~
然後萬一被告了,只要死不承認就會沒事囉?
您的邏輯是說,您的所言所行都是合理的囉?
我只能說~~~您的法律常識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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