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30, 12: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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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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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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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fishiii
這案子又會變成人權團體廢死的支持點。
唉....說真的..這一種冤案才是人權團體要去平反跟支持改革的地方
不是幫一些罪大惡極的死刑犯求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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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要加強檢察官與法官的素質
當然更要加重這種過失的罪行
只是我們的法律對法官非常寬容
他們完全不需要為他們所做的任何錯誤負任何一點責任
殺人該要負起責任
但這些司法人員卻可以殺人不犯法
這次的案件最離譜的是有人認罪口供了
居然可以完全不採納
司法人員也是人..如果完全依照證據辦案
當然是該不用負責..........
但不依證據辦案怎能沒事呢??
不能只怪人權團體
真的是制度在殺人
如果是你或你的家人被如此冤枉時
難道要等15年後來破案嗎???
甚至就如此背上莫須有的罪名沉冤莫雪嗎
如果這個案子沒有翻案
姦殺小女孩難道不是罪大惡極的重刑犯嗎??
被槍斃了再來說他是被冤枉的
就算賠再多的錢又于事何補呢??
他的家人只是再次的悲傷難過
徹底解決方法是我們的司法人員要提高素質
不過這是緣木求魚的事
那麼廢除死刑是唯一可行的辦法
只是無期徒刑也必須是終身監禁
但這又是另一個緣木求魚的事
也難怪有網友會說讓人類滅亡的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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