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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上班12小時..也就算了
但工時的算法太苛了 至少該比照勞基法來算吧!! 我們的商業就是出了這個問題 只要能賺點錢...大家都可以搶進來賺 只要你喜歡...大家都可以開家保全公司 如此造成惡性競爭...結果是苦了員工 很多行業都是如此 如此惡劣競爭環境下...很少會有公司好好經營的 我朋友當年很不願意去美國 最後在家人要求下去了趟美國看看 回來後感嘆那的環境 他說在那印份名片要七天才交件...還不得談 在台灣是第二天就要交件...甚至有的當天就可以交件 在美國大家遵守規則來做生意...在臺灣大家是拼了命的競爭 最後他決定移民美國去了 台灣就是如此...政府不改善這種惡性競爭 再怎麼做也不可能改善中下階層的工作權利 只知道拼命給IT產業好處...那只是繁榮的假像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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