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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03-16, 07:22 PM   #5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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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rrielee 查看文章
我國酒駕撞死人根本不算啥大罪,判兩年送去坐牢是英商不懂台灣文化

倘若裝一下無辜願意下跪道歉,跟家屬達成和解很大機會可以緩刑,只要一解除限制出境就可以馬上溜掉

台灣有位女藝人多次酒駕還無照開車,撞死人後哭得比死者家屬還傷心,最後還不是判緩刑,半天牢都不用坐

英國人要怪就怪自己不懂台灣司法"犯後態度"是很重要的,他請的台灣律師沒教他嗎?還是故意惡整?

台灣那位 姓[林], 名[曉X] 的女藝人,有跟家屬和解,
而且同意賠錢(這個人又是台灣人,跟本沒辦法逃到國外,
就算逃出去也沒有她生活的地方)

話說回來,那個英國人真的可以假裝要合解,然後逃回國...
最後就是變成[台灣家屬只能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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