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論壇說明 |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 
			
			 | 
		#4 (permalink) | 
| 
			
			 管理版主 
			![]() ![]()  | 
	
	
	
		
		
			
			 採用市價聽起來是很公平 
		
		
		
	但市價卻是一個很不穩定的價格 爭議性比較大的認定 公告地價聽起來很可笑 其實是比較穩定的作法 他的問題其實是公告地價離市價太遠 如果接近市價的公告地價就很完美了 人們在繳稅時..都希望公告地價越低越好 當被徵收時卻又希望公告地價越高越好 說穿了不就是個貪字 反過政府也一樣啦!! 繳稅時最好是越高越好...收購時是越低越好 我覺得土地國有是最好...大家都不用繳稅 連續繳所得稅三年者可分配到一間房屋 稅繳得越多...房屋坪數就越大 這樣就不需要炒作房屋了啦!!  | 
| 
		 | 
	
	
	
		
	
	 
		送花文章: 39317,
		
			
		 
	
 
	
		
	
				 
		
		
		
		
		
		
			
		
		
		
		
		
		
		
		
		
		
		
	 | 
| 
			
			 | 
		#5 (permalink) | |
| 
			
			 長老會員 
			![]() ![]() ![]() ![]()  | 
	
	
	
		
		
			
			 引用: 
	
 交易價格透明化+實質課稅 公告地價盡量以實際交易價格為準 但這些都牽扯太多利益 根本是非常困難的  | 
|
| 
		 | 
	
	
	
		
	
	 
		送花文章: 375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