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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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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 [警察真沒用]
這個標題下的並沒有錯 但是如果能修正成 [部份警察真沒用] 或許會好一點 因為還是有努力勤奮的好警察~不應一桿子打翻一船人 至於樓上有前輩大大~ 提出美國的治安問題,那可能就有點離題了~ 我看這一篇....應該是在討論台灣的治安問題? 樓主的東西被偷,那麼東西失竊是竊盜案, 是屬於公訴罪,警察如果叫你自己去察案,或是叫你自己去找線索, 那麼這個警察這樣的說法~就已經構成瀆職罪! 各位可以去Googel一下, 警察瀆職罪,【警察瀆職罪】可應用法則 裡面就寫的很清楚~蒐證不全.態度不佳.未做完整搜索相關跡證....等等 都是失職行為 現在街上多的是攝影機,在我看來警察只有抓跟不抓而已, 如果是蘇嘉全的老婆在藍球場被偷皮包, 那可能當天就立即破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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