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eatapple789
如果有一個假乞丐,他要錢抱住我腳,我把他踹開
他可告傷害嗎
算不算妨害自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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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 :
假乞丐 : 不犯法,法律沒有規定假乞丐犯法。
要錢抱住你的腳,
這個要看情況,
如果抱住就是不放,有限制他人行為的嫌疑,這是刑法的公訴罪,
如果只是抱著,沒有限制你,那就要看你的觀感,
如果你的觀念中對方有不經你同意就碰觸到你,這是民法當中的不當碰觸,可以提出訴訟;
如果你的觀念中無所謂或是認為沒有吃虧,那就沒事。
你 :
踹他,
可以分成正當防衛或是不當防衛或是蓄意傷害或是是過失傷人,
事關刑法跟民法的告訴乃論以及公訴罪,
你跟對方都可以報警製作筆錄後各自兩造再決定是各提出告訴,
或是由警方認定是否提出公訴。
以上各種可能性,你自己去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