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單個文章
舊 2012-03-31, 12:27 PM   #2 (permalink)
qdenise
長老會員
 
qdenise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57457
在線等級: 級別:86 | 在線時長:7831小時 | 升級還需:86小時級別:86 | 在線時長:7831小時 | 升級還需:86小時級別:86 | 在線時長:7831小時 | 升級還需:86小時級別:86 | 在線時長:7831小時 | 升級還需:86小時級別:86 | 在線時長:7831小時 | 升級還需:86小時級別:86 | 在線時長:7831小時 | 升級還需:86小時
註冊日期: 2003-04-11
住址: 高雄、嘉義
文章: 17169
現金: 253 金幣
資產: 27594943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mini 查看文章
這件單一個案根本沒什麼好講的
釘了三年 律師請了所有法律徒徑都走了
現在扯到憲法上
您心中已有定見…自然沒什麼好講…

就事論事…

王家的事有沒可能發生在其他人身上?

為何司法案件有判決先例的引用?這事件是否成為將來類似事件處理範本?

國家公權力可以依法強拆民宅?而該民宅擁有合法獨立產權…這樣的法適當嗎?

ex:房價高漲…今天我們好不容易買下一棟屬於自己的透天厝…
幾十年後我的鄰居全部要改建成大樓…但我想住透天厝呀…(每個人有他選擇的自由吧)
建商願依我原屋坪數或價值跟我交換士地改建…我只能任其宰割…不能談好一點的條件
不然他可以 都更法第36條公權力介入強拆來威嚇…


合法擁有 所有權 可以被侵犯,為的是什麼樣的公益?是不是有討論的必要?

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窮盡一切司法程序都無法救濟時…當然拿憲法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這也是大法官釋憲存在的價值…這件事…稍有法律知識的人一看就知道都更法跟憲法相背…

也是為何一些教授學者力挺王家的原因…應該也是北市府三位人權顧問律師請辭的原因




引用:
以後台灣人口成長到4千萬人後
一推老人家
確有一少數人佔用大筆土地
看看到時誰還會說都更是惡法

如果要說是惡法
耕者有其田也是惡法嘍
那群農夫都還地啦
這也是法律與時俱進,需要常修法的原因…

或許到那時候…我們的法律會變成:

公權力介入…把集中在少數富人手中的錢財分配給所有人
把少數人佔用的大筆土地…分給窮困無屋可住的人
(這個制度是不是很眼熟現在這樣做… 蔣公一定起來巴立法者 的頭啦)


再說耕者有其田…當時的時空背景…它是惡法嗎?

人民辛苦耕種…最後得大部份利益的是地主…

在那個以農立國的時代…農人佔了70%以上…

天候好的時候可以溫飽…風不調、雨不順時.…損失自己負責…日子過不下去了…還要付田租…

當時設計出這最套制度的專家、學者稱得上悲天憫人…為人民謀福利…

這套制度不也為 小蔣總統贏的民心?記得小學社會課本是這樣寫的…


此帖於 2012-03-31 01:58 PM 被 qdenise 編輯. 原因: +的頭
qdenise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131246, 收花文章: 17161 篇, 收花: 95004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3 位會員向 qdenise 送花:
a471 (2012-03-31),getter (2012-03-31),YaYa07 (2012-03-31)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