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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2-04-02, 10:25 PM   #10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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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rrielee 查看文章
這一段不能苟同

民主社會從來沒有"尊重過少數",這是政治人物掛在嘴邊"虛偽的美麗謊言",不然立院何需比人頭?法案協商不成,就不要通過,為何不尊重少數的在野黨?

都更法是惡法?2007年修正,三黨無異議通過,哪時學者專家或媒體有大肆宣揚這是惡法以及違憲?有人看得出有問題,當初就應該馬上提釋憲?(政治議題效率都比較高?真調會藍營在立院通過,馬上就提釋憲)

運作了五年,今天拆王家房子時,好像大家才如夢初醒,原來這是惡法?北市府三位人權顧問,2007年修法時你們在哪裡?有沒有想過都更法是違憲去提釋憲?沒有?因為媒體沒有炒作,而且事不關己,不符合扮清高沽名釣譽的時機?

五年前修的法,現在才來叫,這是啥教授學者,我們最看不起這類人,少來這一套了?你們是專家什事是違憲一早知道,沒有任何行動,現在一副正義的嘴臉?
這個問題必須從2個方面討論:釋憲立法

釋憲要如何提?什麼人、在什麼情況下有資格提?
受害者可以提,但必須在確定判決之後,對適用法律發生牴觸憲法疑義
行政機關執行業務時對適用法律發生牴觸憲法疑義時(如前文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所述)
法官審判時對適用法律發生牴觸憲法疑義時
再來是立法委員
詳細程序及規定有興趣者可以google一下…
這些規定,一方面是減少大法官工作量,另方面可減少濫用司法資源…
如果任何人對法律有疑義、隨時可以提釋憲案,法律條文多如牛毛,再加上大量的行政法規,15位大法官肯定忙死…
其他人,只能向民意機關(立法院、監察院)提陳情
陳情要多久才能訂定或修改法律?google一下柯媽媽推動汽機車第三責任險立法
沒記錯話好像十幾年…
曠日費時又沒有效率…尋常人是不會去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

再說立法、修法程序…
b大對時事政治的觀察及精闢見解…屢屢令人折服…
對於利益圑體為了本身利益,向立法人員、甚至政府施壓以達到目的…相信您不會陌生
法律原本是保護人民、解決爭議,
但不可否認,有些立法實際上是某些利益圑體遊說、資助立委,各方勢力運作的結果…
用公益的漂亮糖衣 包裹特定利益圑體的某些利益…

這種立法在世界各國所在多見…
美國是世界公認最民主國家…其利益圑體遊說、明的暗的資助國會議員…
讓議員訂立對該利益圑體有利法案…甚至影響政府重大決策
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軍火商,其對議員、政府的影響大到被研究者 將他們三者稱為鐵三角…

所以…我們的立法院有沒可能受某些圑體影響,訂定對那些圑体有利的法案
對這些權力角力之後訂下的法律,試問有權去執疑、提釋憲的立法諸公…於立法、修法後會再去提釋憲嗎?
沒出問題時,就當作沒看見吧

法律並不是一定訂就不去動它…
有問題、不合時宜的的法律不只都更法…
這就是為什麼每年一堆法律被修正…
每年修改許多營建法規,97、98、99民法親屬、債權、物權篇大修是最好的例子

現在,這件事情發生,大家注意力放到這裡,正好有施力點督促立法者訂定更符合公益、更能保障人民權益的法律,這才是法治國家最好的做法

題外話:
個人覺得郝龍斌是有魄力、有執行力的好官
他在環保署長任內施行的政策:禁用免洗餐具、禁止使用塑膠袋
或許造成外食時的不方便、很多人罵他
但不可否認,這兩項是對後代子孫、對整個地球非常好的政策
福國利民,能減少戴奧辛、塑化劑的攝取,對身體健康是有益的
只可惜,他的幕僚、事務官輕忽,給他的資訊不夠他做正確的判斷,造成他從政生涯的重大危機
就像胡自強說的:這件事,執行不執行都錯,都更法的確有檢討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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