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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民主社會從來沒有"尊重過少數",這是政治人物掛在嘴邊"虛偽的美麗謊言",不然立院何需比人頭?法案協商不成,就不要通過,為何不尊重少數的在野黨? 都更法是惡法?2007年修正,三黨無異議通過,哪時學者專家或媒體有大肆宣揚這是惡法以及違憲?有人看得出有問題,當初就應該馬上提釋憲?(政治議題效率都比較高?真調會藍營在立院通過,馬上就提釋憲) 運作了五年,今天拆王家房子時,好像大家才如夢初醒,原來這是惡法?北市府三位人權顧問,2007年修法時你們在哪裡?有沒有想過都更法是違憲去提釋憲?沒有?因為媒體沒有炒作,而且事不關己,不符合扮清高沽名釣譽的時機? 五年前修的法,現在才來叫,這是啥教授學者,我們最看不起這類人,少來這一套了?你們是專家什事是違憲一早知道,沒有任何行動,現在一副正義的嘴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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