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
#3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 ![]() |
![]() 我不知道誰說的,一般來說如果自己去找醫生會慢一點點(費用較高),但是比去公所申請快(費用較便宜),也可以請里長幫忙,但是容易被里長認識的葬儀社綁標。
若是像我們這種人幫忙找的貴一點(跟自己找人開是一樣的公定價,純義務沒賺頭),但也是幾個小時就搞定(如果醫生不忙,最快1小時), 還有在家中過世若是之前相關病因死亡(屬於相關病因自然病逝),有之前的就醫證明,近期的藥品,慢性處方籤....等,只要家屬對死亡沒意見,死亡證明很快就出來了,根本沒有必要要送醫院這種鬼話。 廢話說多了,抱歉 |
![]() |
送花文章: 26748,
![]() |
有 5 位會員向 ppp0600 送花:
|
![]()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