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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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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是法官我會判她勞動服務寫悔過書,給她一點教訓累積點法律素養...
這麼小我記得沒超過XX歲並不會留下刑事紀錄,除非再犯.... 她大可不寫而不能亂寫,她怎沒想想萬一這號碼有人使用,會不會造人 他人的困擾??.... 既然會上網留電子郵件也可以... 12歲不小拉,如果是二十年前的小孩我相信,現在12歲 小孩行為都跟大人沒兩樣了,只是大腦沒跟上肢體發育..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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