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cwvdavid
簡單來說...
1. 上高速公路時, 一定要取卡(起點記錄卡)
如同坐火車時, 要買票...
沒有取卡, 等於沒買票,
2.
到了要下交流道時, 拿不出起點記錄卡者, 一律認定是從最最最遠處而來
如同坐火車到站時, 被要求補票, 直接以該班車的發車點為認定方式
台灣一開始就是採用中間收費的方式了,
方式就完全不同了
這個影片的精髓是在講高速公路的收費機制.....
(日本如何做到計程收費)
(台灣真的要仿的話, 就是把ETC收費站全數搬移至交流道入口, 以及出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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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台灣使用ETC開始我就很關注這議題,剛好我知道這方面的資訊,
從日本的做法來跟台灣的方案做比較.............
計程收費這點,我一直想都沒想出比日本這種交流道兼收費站方案還好
的辦法,從出入口控管是最方便最直覺又公平的方式。
那台灣的高速公路從設計之初就不是以計程收費機制為出發點所設
計的,如果中途要改成計程收費機制,原本的收費站就只能作為幹
線中途收費站(避免行駛距離過長收費失誤,適當距離後就先收一筆
),不能當作"里程起始點"來用。
我們可以修改原有的交流道變成收費站嗎?!
我覺得很難!因為它原始設計就只是當作交流道使用,可能無法針對
收費站所需多車道來加寬車道數、增設對應車道出入口(雙向ㄝ),
甚至他所處位置根本沒有空間可以改建拓寬.....
而且台灣收費站高達六十多個,全部改建恐怕費用驚人,而且還
不一定有空間給你改建。政府強制使用ETC我猜就是想閃掉日本
這種交流道兼收費站的方式,用ETC只需收費設備架設好就可以
交差。那他們應該在各交流道設立ETC設備阿,入口設起始點紀
錄,出口設終點收費。只是這樣就沒一般車道了.....
如果維持原有收費機制,針對收費方式做改善那就好辦了,例如統
一規格開放ETC主機由民間廠商製造、販售,認卡不認車~這樣一
個家庭可以用一張卡給N輛車使用,然後收費方式也可以多樣化,
不用儲值而是寄發繳款通知書去便利商店等地點繳費,可以日結、
月結、週結的收費方案收費。
台灣搞得有點畫虎不成反類犬.................
保留一般現金車道是維持公平正義原則,強制都用ETC違憲!!
日本也可能有一年上幾次高速的車輛,現金繳費最適當...
日本收費站的技術就是大家熟知的RFID技術,車輛通過紀錄點
時必須降至20KM確保紀錄成功,入口處的小閘門才會升起准許
通過......台灣的遠通電收最近才偷偷改用RFID(狗皮膏藥E-泰戈)
,所以他們得標絕對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