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
#1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 |
![]() 簡單來說...
1. 上高速公路時, 一定要取卡(起點記錄卡) 如同坐火車時, 要買票... 沒有取卡, 等於沒買票, 2. 到了要下交流道時, 拿不出起點記錄卡者, 一律認定是從最最最遠處而來 如同坐火車到站時, 被要求補票, 直接以該班車的發車點為認定方式 台灣一開始就是採用中間收費的方式了, 方式就完全不同了 這個影片的精髓是在講高速公路的收費機制..... (日本如何做到計程收費) (台灣真的要仿的話, 就是把ETC收費站全數搬移至交流道入口, 以及出口處...) |
__________________![]() |
|
![]() |
送花文章: 4036,
![]() |
![]() |
#3 (permalink) | |
管理員
![]() ![]() ![]() |
![]() 引用:
從台灣使用ETC開始我就很關注這議題,剛好我知道這方面的資訊, 從日本的做法來跟台灣的方案做比較............. 計程收費這點,我一直想都沒想出比日本這種交流道兼收費站方案還好 的辦法,從出入口控管是最方便最直覺又公平的方式。 那台灣的高速公路從設計之初就不是以計程收費機制為出發點所設 計的,如果中途要改成計程收費機制,原本的收費站就只能作為幹 線中途收費站(避免行駛距離過長收費失誤,適當距離後就先收一筆 ),不能當作"里程起始點"來用。 我們可以修改原有的交流道變成收費站嗎?! 我覺得很難!因為它原始設計就只是當作交流道使用,可能無法針對 收費站所需多車道來加寬車道數、增設對應車道出入口(雙向ㄝ), 甚至他所處位置根本沒有空間可以改建拓寬..... 而且台灣收費站高達六十多個,全部改建恐怕費用驚人,而且還 不一定有空間給你改建。政府強制使用ETC我猜就是想閃掉日本 這種交流道兼收費站的方式,用ETC只需收費設備架設好就可以 交差。那他們應該在各交流道設立ETC設備阿,入口設起始點紀 錄,出口設終點收費。只是這樣就沒一般車道了..... 如果維持原有收費機制,針對收費方式做改善那就好辦了,例如統 一規格開放ETC主機由民間廠商製造、販售,認卡不認車~這樣一 個家庭可以用一張卡給N輛車使用,然後收費方式也可以多樣化, 不用儲值而是寄發繳款通知書去便利商店等地點繳費,可以日結、 月結、週結的收費方案收費。 台灣搞得有點畫虎不成反類犬................. ![]() ![]() 保留一般現金車道是維持公平正義原則,強制都用ETC違憲!! 日本也可能有一年上幾次高速的車輛,現金繳費最適當... 日本收費站的技術就是大家熟知的RFID技術,車輛通過紀錄點 時必須降至20KM確保紀錄成功,入口處的小閘門才會升起准許 通過......台灣的遠通電收最近才偷偷改用RFID(狗皮膏藥E-泰戈) ,所以他們得標絕對有問題! 此帖於 2012-10-19 07:24 PM 被 a471 編輯. 原因: 增修 |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
![]() |
送花文章: 79418,
![]() |
![]() |
#5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 |
![]() 引用:
... ... (剛才打了半個小時的政府機關招標作業遊戲規則, ....想一想, 還是刪掉好了) ... ... ============== 這個案子, 金額非常非常的龐大, 早在2002年的時候, 就已經是各方角力了 那時, 只要規格上有一點點的問題, 就會被立委砲轟, 所以一直延宕, 在2004年的時候, 由遠通電收, 被評選為最優廠商 (就是各家公司提案後, 遠通電收的評分加起來最高) (這時真的要說, 有wiki還不錯, 雖然有些資料有缺)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AB%...8F%B0%E7%81%A3) 要注意的點是: 1:招標時進入最終審議的【遠通電收】、 【台灣宇通資訊科技】及【宏碁】等三家廠商 2:接著,【遠通電收】取得經營權 3:ETC招標結束後爆發收賄案,涉案官員遭判刑確定, 同時遠通最優申請人資格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 但高速公路局仍為避免與遠通之間的合約產生之巨額賠償問題, 最終仍由涉入賄案的遠通電收繼續經營。 第二跟三的部份,基本上是關鍵,因為合約簽了, 然後......去賄賂的人,被認為是個人行為, 然後收賄的人也是個人行為, 於是,政府機關跟遠通的合約依然是有效的, 做到一半解約,是要賠掉人民的納稅錢的 這就像高鐵(殷棋)當初亂搞, 在中途更換列車製造商,但合約白紙黑字的簽了, 最後賠都是賠人民納稅錢,然後東西也不一定好... ================ 對於賄賂問題,我不想做評論, 因為寫的愈多,對這個世界會愈心寒, 簡單來說,整個世界都是從根部就開始爛掉了, 不可能有機會長成大樹的。 而得標問題呢, 遠通得標的原因是因為當時選擇了[紅外線]機制 而其他業者選擇[微波(RFID)]機制 註:紅外線跟RFID相比,並非RFID比較好呀,RFID是有分種類跟等級的 (微波系統要做到不分車道又不限速,那樣的機制昂貴到離譜呀, 不是我們手上的那種悠遊卡的RFID可以相比的呀...) |
|
![]() |
送花文章: 4036,
![]() |
![]() ![]() |
|
|
![]() |
||||
主題 | 主題作者 | 討論區 | 回覆 | 最後發表 |
請問是怎麼回事??? | wang2490 | 硬體疑難使用問題討論區 | 4 | 2003-04-09 01:49 A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