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保固期
查看單個文章
舊 2013-06-17, 12:33 AM   #7 (permalink)
qdenise
長老會員
 
qdenise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57457
在線等級: 級別:86 | 在線時長:7831小時 | 升級還需:86小時級別:86 | 在線時長:7831小時 | 升級還需:86小時級別:86 | 在線時長:7831小時 | 升級還需:86小時級別:86 | 在線時長:7831小時 | 升級還需:86小時級別:86 | 在線時長:7831小時 | 升級還需:86小時級別:86 | 在線時長:7831小時 | 升級還需:86小時
註冊日期: 2003-04-11
住址: 高雄、嘉義
文章: 17169
現金: 253 金幣
資產: 27594943 金幣
預設

嗯,跟我的認知不太一樣,

不過Y大是仁人君子,不若奧客如小Q,

消保法郵購買賣(型錄、電視、網路等) 或 路邊的被抓去的訪問買賣

鑑賞期是七天(約定較長者,從其約定),七天之內,

不管有沒有拆封都可以無條件退換,不用付任何費用,

但有些性質特殊的物品除外,如可複製或易腐壞如電子書、App遊戲或生鮮商品等,

但實體店面購買仍不適用。

有些業者會寫:拆封不得退換,其實是嚇唬一般奧客用的,

確實有少部分奧客,會在購物台等管道買東西,

以鑑賞期的規定用過就退,不付半毛錢,

於是,今年消保法有了修正,增加了19條第2項:

主管機關可視商品性質,排除適用7天鑑賞期的規定,

以避免消費者濫用權利,如果在線上購買遊戲APP破關後或購買軟體完成複製後才要求退貨,

在鑑賞期的保障傘下,反而造成業者損失,也容易引發消費糾紛。

參考法條:

消保法第19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

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

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

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第 19-1 條
前二條規定,於以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方式所為之服務交易,準用之。
qdenise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131246, 收花文章: 17161 篇, 收花: 95004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6 位會員向 qdenise 送花:
a471 (2013-06-17),cara551977 (2013-06-17),eatapple789 (2013-06-18),grc45 (2013-06-17),jtjcoltd (2013-06-19),LKKK (2013-06-17)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