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
#1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 ![]() |
![]() 如果你說的台北釘子戶
是指文林苑王家嗎??? 如果是的話 我想你搞錯了吧!!! 他的佔地是該規劃區的右下角啦!! 並非你所說的中央地 這是台北都更處的地圖說明 http://www.uro.taipei.gov.tw/ct.asp?...2856&mp=118011 不會說都更處的地圖都是不可信的吧!! |
![]() |
送花文章: 39317,
![]() |
![]() |
#2 (permalink) | |
管理版主
![]() ![]() ![]() ![]() ![]() ![]() ![]() ![]() ![]() ![]() ![]() ![]() ![]() |
![]() 引用:
少一個"用" 差很多 (好比建築"用"地,難道一定要蓋滿建築物嗎?規劃成公設停車不行嗎?) 又不是說一定要在「正中央」才叫 「中央用地」 請看 803號是否被 804、802、7xx 給包起來 (形成未臨接建築線) 請問這不就可以稱為「中央用地」 這也是為何他不可以摒除自行重建的原因 或 看左邊的圖 兩個區塊其實都被 被同意戶及畸零地包住 (如果可以看圖看到畸零地可有可無那台灣早就沒有畸零地新聞可報了) 如果「中央用地」用詞覺得不好那改成 「內側用地」 好了 (mini又不是搞建築的 專有名詞不知) ============= 既然要訂正 前面故意留了幾手沒人發現下也一併訂正 1. 你可以說:當初是良田快要收成了你卻鏟掉好壞 我也可以說:因為公告良久補償金也發了,法院也裁定合法,為了抗爭給他種下作物就能無限期拖嗎? 其實說對了一半 實情是那塊田地主已同意也拿了各項補償金 而上面的作物是抗議方種的,目的就是「為了抗爭給他種下作物」 鏟不鏟都有計畫可以走下去 2. 目前的那四戶是因為道路問題 其實不是四戶都是單純道路問題 有一戶有零碎田參雜 因為自家旁就是田徵收後田不是要賣就是換到別的地方當然不願意 (但主因是家中成員已賣掉形成與另一成員不滿,所以實際上是他家內部的紛爭) 此帖於 2013-08-22 11:05 AM 被 mini 編輯. |
|
![]() |
送花文章: 205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