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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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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閒閒沒事幹的最高法院法官一起參審比較好
不然每次都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浪費時間 也可讓90%文件審的最高法院也嚐嚐自己不是天上天的滋味 台灣一個案件運氣不好就會被媒體關注 此時會形成民粹現像 要是比照歐美的權力極大之陪審員制度 (每位陪審員與法官都各自算一票) 那些陪審員可能比恐龍還恐龍 那些律師為了讓自己贏了官司 難道就不會私下洗腦陪審員 要用三吋不爛之舌說服不懂法的一般民眾不是很難吧 (看看連老師公務員都時有所聞被詐騙集團騙) 再者 現在的大學生比以前的高職生還多 造成素質差距極大 以為設下一個學歷限制就有用嗎? 總之陪審員有很多位 每位都可能與法官發生所謂的恐龍現像 要是與法官權力一般 不幸發生 只會讓案件更複雜 因而時間拖更久 最後得利的不就是罪犯與律師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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