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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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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yo打的內容應該是最上面那一段吧....
引用:
看這篇就可以清楚知道我們kyo的立場是【殺人償命】 http://forum.slime.com.tw/thread276065.html 最底下那一堆應該是陳為廷在臉書打的內容... ========================== 回正題: 我支持【把死刑犯的雙手雙腳砍了】,然後【留他一命】, 這種形式的廢死,非常樂意接受!~ 該用【一輩子】來反省的人,就讓他一輩子只能反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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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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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看新聞有介紹:大陸死刑犯若想存活,先要取得受害人家屬的原諒
這個方法,大家覺得呢? 在同情加害者與撫平受害者親屬間,及阻絕下一次悲劇,該怎麼取捨? 看這些兇手在鏡頭前跪求原諒,能不能有遏阻作用? 存活著的死刑犯有生存的機率 但瞬間失去生命甚或遭受虐殺的受害者,沒有第二人生, ![]() 加害者行兇前若有理會受害者的求饒聲,怎麼會有向受害者家屬跪地求饒的一天? ![]() 酒駕肇事後無悔改之意的罪犯,膽敢囂張地繼續玩樂人生嗎? ![]() 洪仲丘的母親, 痛失愛子後,她持續相信著國家的檢調單位會給她「真相」 在媒體前保持自制,沒有灑狗血的演出, 她不求殺人償命,也願意原諒加害者 只是卑微著想知道, 是那個環節導致養育多年,活蹦亂跳的小孩,入伍後情緒益發低落 最後不幸步入死亡之路,而且臨死前身心遭受著巨大的恐懼和憤怒 台灣的司法與蒐證,與罪行法定主義,往往對加害者有利 活著的罪犯,可以慢慢地用司法程序延續生命,想著如何減輕刑期的辯護辭 但「亡者」沒法為自己提出有利事證,為自己辯護 依常識都知道,洪仲丘案的相關人士脫不了關係 但他們堅持行政疏失,,都輕易脫身了 這讓洪家親屬觸動回憶時,只能選擇「放下」,情何以堪? |
__________________ 無所從來,亦無所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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