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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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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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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情況處於法律的灰色地帶~~~~~
以道德標準論~~行為可議!,由法律角度看~~不犯法... 警員在這裡的角色是配角,隔山觀虎鬥~~~~完全沒有教化當事人 由法律角度來看,東西沒有拿出店外只是翻閱不犯法,那意思是只要我在店內看完 整份報紙都沒關係囉?~~早說嘛~~以後大家都不要買報紙了,去小七那看完就好! 我可以一邊吃東西一邊看,甚至奢杯咖啡慢慢看~~省十元一個月省300ㄚ!! 我也碰過這種情況,報紙在架上翻的亂亂的折都折不好代表有人看很久翻開看~ 甚至還買過缺幾版的報紙,隔天碰到店長跟他抱怨起來,他當場掏腰包送我一份 看.... 什麼是翻閱?~~~在極短時間內稍微翻開看看書報雜誌的標題、目錄,而不是拿 著一看幾分鐘..... 那位店長絕對不是無的放矢,肯定是累犯他啞巴吃黃蓮才出此下策~~否則他幹嘛 得罪你?! 一定有客人抱怨報紙少了...翻亂了~~內頁髒污了,那份報紙或者雜誌賣不出去了 造成店家損失~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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