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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列管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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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K既然大家不喜歡我這樣開這玩笑,我道歉對不起,只是我真的覺得為何最近史版變成比較嚴
格了,以前並沒有類似的公告阿:嚴禁轉貼有違善良風氣之新聞 (2015-05-12) 我在史版很多年了以前並沒有類似的公告阿,我不知道大家今天為何這麼生氣????難道這邊 就不能言論自由嗎?我有違法我有做出讓很多網友想肉搜我的事情嗎?其他網友我看到也迷納 粹也迷二戰日本的為何大家都沒有罵,因為這就是言論自由阿你迷信什麼你鼓吹什麼大家都 不理會我們阿,不管是FB還是其他網站都是這樣啊因為我並沒有做出人身攻擊或其他攻擊性 言論阿,說真的就算我被禁止發言或列入管制名單我都OK阿因為說真的現在人氣已經沒有 以前這麼多,說真的我現在都是在FB與其他網站上,我真的搞不懂為何這邊大家會這麼生氣 而FB與其他網站上類似的言論大家都不理會我們當我們自言自語,漢奸這字眼是二戰時後的 字眼,你現在罵人家這個輕則人家跟你吵架重責搞不好搞不好被告公然汙辱這也有可能,我 覺得既然大家不喜歡我開這玩笑那OK我願意接受老爺的任何處分,說真的FB上新聞網友 之留言與言論比小弟的言論攻擊性與個人鼓吹性可是我的好幾倍也沒事,因為這就是言論 自由只要沒有做出人身攻擊或其他非法的言論就沒事,我真的不知道大家為何這麼生氣,重點 是我剛才有把我所有留言詢問過律師,律師表示我並沒有違法因為我只是發表我個人看法並 非針對誰,我今天不是做出類似虐貓類似虐待動物的事情那我被人肉搜出來與公審我我沒話 說但是今天就只是發表個人看法我有錯嗎???我今天被大家這樣罵被人罵漢奸說真的我真的 覺得我只是說個人的言論個人的看法有錯嗎?有錯嗎?????有錯嗎?????? 此帖於 2015-06-14 09:58 AM 被 lutunhsi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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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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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怎麼樣的言論,以二戰後現代民主化的日本大家討論其動漫文化或是某些值得學習的
民族文化,眾人是會接受的 ... 但是唯獨二戰時期的「軍國主義」的日本文化與思想,是不被眾人所接受的 ... 其中一項 就是最近在版上被迪西看到的「大東亞共榮圈」。以當時的日本以建構「大東亞共榮圈」 為由,向諸多國家開戰,引發諸多苦難。這點跟德國當時的「納粹主義」是一樣的。 當然以日本二戰時期的「軍國主義」就跟「納粹主義」都會是「禁止事項」。當提到這些 時,又藉以「言論自由」來講有的沒的,或多或少都是相關到「禁止事項」的文句時。 看待這些文章的人中,有的人可能會想起當年的「痛苦」 ... 。甚是有的人會認為發文的人 是在踐踏他人的傷痛。 一、就算是「開玩笑」也要講求「分寸分際」,不是 "任何事物" 都可以開玩笑的。 「納粹」在無數的國家是被極度痛恨的「禁止事項」,在這些國家中,都是有法律明文 禁止的 (有關納粹的物品、服裝、標誌、圖畫、煽動、開玩笑等等)。 很久之前的新聞,就有該地區的人以「言論自由」提了這個,馬上被以當地的警方逮捕、 當地法律處罰 ...,當事人提出了「這是開玩笑的」,依然受到當地法律的制裁。 二、「言論自由」是有其範圍的,不是 "任何言論" 都可以無限上剛。 在上述事某地區的事件中,那個當事人除了以「這是開玩笑的」外,另外提出「言論自由」 但是一樣被打槍,照樣被法律處罰。 不過現在網路可是四通八達,發了文章,以不像是過去,只會在某些地區流通。而是等同 詔告全世界,只有看的人因為語言的關係,只差別有沒有辦法懂而已了。 萬一有人在美國或是國外提告了,比方說迪西自己或是 A大 或是 誰誰誰 ... 以迪西來說就非常頭痛了 ...,因為第一次出國是竟是為了官司,這多丟人啊。 然後不飛 老爺或是版上如 Ya 大還可能以連帶關係人要跟著出國 ...。好糟的感覺,也非常花錢。 若是真的迪西遇到了,被人在美國或國外提告「網路文章」的官司,迪西想想還是切腹 比較快吧。 在有些時候,不是問自己的律師怎麼說,而是要看對方的律師與法官怎麼說? 畢竟人不同, 見解可能也不同。若不幸的,遇到的是對方的律師超級厲害,在加上恐龍級的法官 ... 原本沒事的官司也會變成有事。 所以,中國有一句話叫做「謹言慎行」,發文 (言) 多留意小心的道理就在此。 以借用後面的例子之一,台灣的「人人有靠腰的 BOSS 人物的重新設計」事件,迪西 看過起初認為兩者相差十萬八千里,但在外國人眼中就是,挑起了那個。要說是「開玩 笑」或是以「言論自由」、「創作自由」來說。對於這些人,有的還可能是經歷了「那個 傷痛」的人來說,絕對不是什麼「開玩笑」或是「言論自由」、「創作自由」的狀況, 反而是一種侮辱、噁心、歧視,更甚至是迪西之前提過的「踐踏他人的傷痛」。 最後這個「人人有靠腰」的作者,在經歷過有外國人的實地訪查後,只好修改 BOSS 這個角色 的樣式。 語言的不得體,講嚴格點「開玩笑」或是「言論自由」,是會太牽強了點。但是對於某 些有過「那個傷痛」的人來說,這根本就不是在「開玩笑」或是「言論自由」的話語。 這就是另一句中國的話「說者無心,聽者有意」的情境狀況了。 不管是「言多必失」或是「說者無心,聽者有意」,最後都是要「謹言慎行」也就是 「謹慎發言 (文)」會比較好,必要時「沉默是金」也是個選項。 反正網路論壇的發文,又不是現實生活的講話。只要在按下「送出」之前,回過頭審視文 章是否得體。也可以減少「出糗」的狀況,還可以磨練文筆多好。 ───────────────────────────────────────────────────────── 相關事件 克羅地亞球場驚現納粹徽號 或遭歐洲足協重罰 台灣之前的「人人有靠腰的 BOSS 人物的重新設計」事件 Yorosen! (章節 希特勒事件)
───────────────────────────────────────────────────────── 那有正面討論嗎? 有 ... 但不是像誰誰誰的發言方式 顛覆傳統印象,德國納粹做正確的十大事件,真假迪西就無法考證了。 此帖於 2015-06-14 05:16 PM 被 gett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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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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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各種環境內,在一定的函數定義下,因共識而融合,再由融合而成團隊,最終在理想與奮鬥目標下成立了國家。
個人家庭積分化,它的延伸就是國家;由國家微分化,最後又重返到個人。思維振幅皆應在合理的上下範圍間,簡言之,就是共識。 善由小處緣,惡由肆意霸。網路力量無遠弗屆,言論規管相對困難。唯一可被接受的不是所謂的言論自由,而是自我約束的邏輯範疇。 此地無言三百兩,動則引用「言論自由」者,就是在濫用該自由。自由的定義,是以不傷害到別人的感情為圭臬的,所以所行所為要審慎智慧。 現在的所謂自由,就跟眼下的教育一樣,全都走了樣,根本蹂躪了原旨。拿自由雞毛當令箭叫囂者,個人成就絕對不會走出虛擬世界進而出類拔萃。 盲目衝動地假借言論自由,挾文字行煽動鼓吹賣國求榮事實者,在自己不得志的窩囊反彈下,所輸出的就是侵犯別人意識形態的魯莽行徑。 濫用自由傷害別人感情、蓄意鼓動別人跟風者,膽大敢試法還自我感覺良好者,若還縱容的話,那麼這就有違善良的版規之要求初衷。 頻密犯規,在不斷的重蹈覆轍下,是可忍孰不可忍?當被濫用的言論自由讓人感到不舒服時,這就是典型的網路霸凌。 從文字思維的敘述中,可以充分的反應出發言者的執意動機與不堪背景;被容忍不代表可以就此坐大,做人處世要學習如何尊重別人。 悖理求虛,不正實務,成天抱怨,鼓勵殺戮,置國家與民族自尊於不顧,只向蠻敵卑躬屈膝,這種人值得尊敬交往嗎? 高不成,低不就﹗看到負面的宣傳,本人實在很不舒服,這是欲蓋彌彰的網路霸凌。 言論自由?別人的感受呢? 公器私用,猥褻自由才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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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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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婆早起晚睡,她的手巧可在十分鐘內,以毛線勾編可愛而獨特的工藝品,它們的最低價格為加幣10元。
也就是說,在上班前後,在一小時內可以利用所有的空餘時間,輕易的賺到60元加幣。 一小時60元加幣,乘上25等於1500台幣。週一到週五,她每天利用4~6個小時,做她認為有興趣有具意義的工藝品。 以最低時間四小時一天算,乘上五天,也就是20小時,再乘上每小時60元加幣,那就是1200加幣的收入(相當30K台幣)。 在週末與週日,她可利用的時間一般為16小時,在兩天的32小時內,她可以賺得1920加幣(相當48k台幣), 一個星期 78,000的台幣,再乘4.33等於 33萬7千7百40元台幣的月收入。 這些都是以最低的底價來推算的,其它在同樣時間單位內之特殊獨特的作品,更能彈跳到 1.5 到 4 倍間的價差。 透露出一個祕密,我老婆根本不用手機也完全不上網,她很喜歡閱讀任何創意的書刊讀物,所以頭腦很靈活細緻非常。 她又可以看到任何東西後舉一反三的加以創作,更能在邊勾編織時邊思考。換句話說,她的時間絲毫都不浪費在虛無縹緲的不具生產力上。 她的產品又擺滿了一桌子了,我無法先拍攝下來,因為貼出後會被抄襲複製,摧毀她的競爭力,因為那些涉及了個人的創作智慧。 她的正職是加拿大名牌時尚皮衣服飾的設計,原本就很優厚的待遇,現在卻無法與她自己的非正職手工藝品相比擬, 這說明了成功除了努力於正職外,興趣、智慧加上善用時間才是真正的助力,勢不可擋。 老婆根本就無閒暇去抱怨世間的不公平,相對的,那些在購買她的產品的小朋友們,如果有興趣想學習,她都會不保留的免費教導。 參考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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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
論壇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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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如果可以到 FB 還可以像是在史版一樣橫著走路,大放厥詞而不會被其他人罵,
歡迎你常駐 FB 裏單獨一個發言,你自己一個人喊爽。 問題是你在 FB 裡面有多少朋友 ? 最多的還是我們史版的朋友吧 ? 你說不玩,時事評論區 是用玩得來形容的嗎 ? 那你真的很看不起你自己的智慧了 。 論壇,是公開的場所,是無庸置疑的,這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識, 萬一所有搜尋引擎找到我們史版所有的政論都是賣國主義, 你叫 站長 辛辛苦苦創立這論壇平台的心理情有何堪 ? 要不,你開個論壇,我們這裡史版所有的會員去你論壇去公幹你, 到時候,請問你會如何處置 ? 我們也可以引申你說的 : 言論自由呀~~~~ 原來言論自有這麼好用 。 唉~~~真的是說的比唱的好聽 !!!!!!! |
__________________ 不飛的不飛 ... 因為曾經端座在雲霄之上 ... 所以不飛 , 因為期待您能與不飛抬頭共列翱翔天昊 ... 所以更是不飛 ! 不飛不想飛 ... 畢竟殘破雙翼在苔階沾濕 ... 所以低頭 , 只好安靜地蹲在這練習 ... 學習要如何才能飛的更高更遠 ! 不飛不曾飛 ... 終於知道青澀期代表蒼狗 ... 所以情殤 , 一甲子的意境等於六十年的期盼的凝固 ... 所以就此棲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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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permalink) | |
列管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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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20歲(民國65年)在實習的商船上,船經常的由馬來西亞之東馬的加里曼丹北部(南部為印尼的)的三個原木港載原木到日本多個港口。
船上實習是電訊,我一個星期全都學會了﹗那時在機艙打工,從下手升加油後,分調到各班去工作。二管輪是海軍的老退役軍官。 他說當年日本投降時,親眼看到日本的落魄。在首善之都的東京,小學以上的女學生,下課後書包放下,就馬上的在門口拉客賣屄 (對不起,忠於原敘述人的口述,不得已保持原版的真容,若覺得過分,煩請版主刪除﹗), 我那時好奇的問65歲上海籍的二管張上炎(住高雄左營)說,真的嗎?我那時的想法是女生要到成年,也就是十八歲才能發育完成。怎有可能小一就可以賣淫性交? Tom, 請你密切注意﹗若當時加入大東亞共榮圈,一旦在被盟軍打敗後,請問你的家人可以豁免上述的悲劇嗎?這是我最不能接受的人間悲劇,請問你要嗎?去他X的大東亞共榮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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