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論壇說明 |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
|
#1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 ![]() |
在北美以及歐洲國家,所謂的便利店(Convenient Store),指的是所謂的7-11(Seven Eleven)。
我不知道國內指的是否就是這種店面,若是的話,那就絕了﹗ 他們的7-11根本就不從事任何飲食服務之外的業務,就專賣速食與飲料。 難不成將來也要改成投幣洗衣店了? 7-11在全球各地都有,我前年在俄羅斯也看過,那個地方只要有利可,什麼營業申請或增加營業項目會成為不可能? 如果在腐敗的地方都辦不到了,那麼在守法的民主社會國家更不可能了。作生意增加額外的營業項目,以7-11來說,要通過總公司來決定。 台灣如何能自做決定?這個不僅是生意法規的問題,也是一般的常識。若是該店的台灣總負責人有意思的話,早就不必局外人來擔心了。 發文者,可以在史版論壇說白話,若我真有激情的話,我會寫信到總公司,甚至於要求安排會面於CEO談判並拿下台灣地區該公司的營運權。 對未來的理想或建議,只要你有心,成功在望根本沒人能擋。可是不要提出一個又一個的新意見卻無一個可以落實成就,這不是在打高空嗎? 鏡中月,水中花;哪樣是實際的?論述之具意義與否分野就在此,不要空提千百個空頭建議卻一事無成,這能起得了什麼正面的作用? 什麼叫做實事求是?那就是要真正的去做,不要空口說白話。例如,想加入日本自慰隊,就跑到日本駐台灣的「大日本政府外交」單位去申請, 看日本人會不會可憐收容?還有,可以具體的到大日本去召開記者會,說明大東亞共榮圈的重要性,因為日本人都愚昧到無智慧可以記得這件有利於大東亞的偉大人道事業。 眼光獨具的你,比日本天皇還有遠見,全日本人會聲援你的大日本榮譽公民身分;拭目以待啦~ |
|
|
送花文章: 71895,
|
|
|
#2 (permalink) | |
|
列管會員
![]() ![]() |
引用:
發表之網站規定就可以暢所發表自己看法,這也是之前版主所說的,您可以不理會覺得是錯誤 言論之網友,您要理會那我只能說那也是您的自由,但是別人也可以不理會您與大家 另外關於我之前提到的共榮圈事情,我告訴大家之前律師之回覆,簡單來說如果哪一國家有規 定不能提到二戰日本之事情而我跑到那一國家去說那我就會被告被抓,可是在我國說就沒事 因為我國沒有這規定,因為我是在我國說不是在其他國家說,大家會說網路是無國界可是我在 我們國家並沒有違法就算在其他國家是違法可是我人在台灣不是在那國家所以並沒法犯法, 如果真的其他國家法院來信通知我到他們國家開庭的話我一定會去找媒體投訴,原因很簡單 因為太不合理了,就像有些國家不能說二戰納粹與支持,可是大家看看美國也有民眾支持與迷 納粹為何這些人都沒有被那些國家法院給抓去開庭,因為是在美國說不是在那些有規定不能 說二戰納粹與支持的國家說,就像今天有我國之網友在網路上批評北韓領導人,當然這在北韓 是有事情就算北韓政府知道北韓政府也拿那網友沒辦法因為那網友是在我們台灣說不是在北 韓說,如果北韓政府派員要抓那網友我想那網友也可以去報警協求警方保護甚至找媒體投訴 |
|
|
|
送花文章: 56979,
|
![]() |
|
|
相似的主題
|
||||
| 主題 | 主題作者 | 討論區 | 回覆 | 最後發表 |
| 新聞轉貼 - 勞保費率元旦漲 996萬人月多30元 | lutunhsiang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 1 | 2014-12-30 06:22 PM |
| 新聞轉貼 - 涉包庇色情…高市派出所長30萬交保 | 古里特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 10 | 2014-02-10 11:01 PM |
| 請問誰有"諾頓網路安全大師 2003 中文版30天試用版"的破解程式?? | jensbaba | 一般電腦疑難討論區 | 1 | 2003-09-11 07:07 PM |
| 請問FlashGet v1.4要怎麼改成可以分割30個檔案下載 | 小鬼 | 軟體應用問題討論區 | 20 | 2002-12-21 07:36 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