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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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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
那些政論節目基本上就是西瓜挖大邊 以前的李濤主持也很中立啊 所以不要傻傻看主持人 藍綠程度決定好壞 而是該看 是否有 法與理講別人刻意疏漏的地方 及 來賓與主持人寫的文章好壞 沒有寫過什麼文章的 基本上就是腦子想什麼說什麼的「名嘴」 看久了只會迷失自己 寫文章可以有系統的理清思緒 如果寫的有理有法 那這個人說的話才不會不負責任 基本上是沒再看 要看也不要超過30分鐘才好 現在的政論節目基本上都是綠油油 所以想調節一下 看那個網路酸辣湯還不錯,起碼他敢講 蟾蜍的蠢 (是個一小時節目 網站有影片可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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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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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違法在先 ... 高等行政法院都判了 ... 教育部的 103 課綱敗訴 ... 為何還要一意孤行? 帶頭違法? 當天節目中說、課綱過程(檢核小組)有違犯課綱相修訂關法律? 而且檢核小組,違反課綱修訂的法律組織架構 ... 成員沒有一個是歷史老師、歷史專家? 教育部長:「人死了,法律上不是控告的對象。」 意思是,要徹告是要這些抗議的人去死一死? 真是人心可惡啊!! 此帖於 2015-08-02 10:06 AM 被 gett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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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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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行政法院判 教育部的 103 課綱敗訴 ...
這就是律師黨的計謀 先要了解這個提告爭論 就知道是一個以拖待變的計謀 提告者認為 教育部是依高級中學法授權訂定高中課綱,應屬法規命令,不是一般行政處分 所以認為 修出來的東西 於法無據 但教育部認為 103年課綱修正,仍屬法規命令性質 所以法庭上的爭論點是 法規命令是否應予修正及應如何修正的範疇 而非 課綱修出來的內容 是不對的 聽不懂嗎? 簡單講就是 教育部: 修課綱是依權責 提告者認為: 修課綱是非法不准你修 這還沒打到最後沒有法律結論可言 (其相關法制作業程序,尚難認有違反行政程序之處) 至於成員有沒有 歷史專家學者 這是多餘的疑問 (要是沒有那群人早被 紅衛兵 拖出來燒了) 否則大家也說 反課綱的成員 又有什麼專家學者嗎? 霉體斷章取義又不是一天兩頭的事 單看一句話 能做很多想像,要真的論是非 就看當事人整段影片吧 蔡依林說「大人」 (被罵是小孩嗎?) 管中敏說「爺們」(被罵說是大爺嗎?) 不都證實了是 霉體 斷章取義 智障人群 =========== 聰明人都知道過自己的生活而息 當他們更接近自己的生活目標時 反觀 山底下的人群還在為該怎麼跑 大家該跟著我來而爭論時 被海嘯吞噬 那真是白活了 所以啦~不要浪費時間了,偶爾看看遠方一切都海闊天空 此帖於 2015-08-02 10:49 AM 被 min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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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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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論節目都做了一個示範叫做"斷章取義"
課網行政法院判違法?恐怕不是這樣解讀,有幾人真的看過判決內容是判什麼的? 整個判決是圍繞在課網的成員,到底能否用"政府資訊公開法"來保護不讓他們名字在公文上曝光,行政法院判定的內容完全沒有提到課網的程序有違法,這是政論節目以及反課網人士擴大解讀 教育部辯解的理由不是毫無根據~ 本件為確保審查委員公正評量,免除其可能受到關說、請託或施壓等外界干擾,而影響審查程序所需獨立客觀及公正之專業判斷,被告應得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5 款規定不予公開記名投票單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103年度訴字第1627號 104年1月22日辯論終結 原 告 財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 代 表 人 邱毓斌(會長)住同上 訴訟代理人 涂予尹 律師 被 告 教育部 代 表 人 吳思華(部長)住同上 訴訟代理人 蔡甫欣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政府資訊公開法事件,原告不服行政院中華民國103 年8 月22日院臺訴字第1030142501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訴願決定及原處分關於否准提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之部分均撤銷。 被告應就原告民國103 年2 月7 日之申請,作成准予提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其中關於簽到表部分僅供原告閱覽、抄錄);及就記名投票單部分供原告閱覽、抄錄之行政處分。 PS:意思是法院不接受政府資訊公開法為由不能公開,教育部有兩個做法 1.上訴 2.接受行政法院的判決,原告要看的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供原告閱覽(請問這樣的判決跟違不違法有何關係?) 再補充監察院的報告 監察院103000346調查報告 一、教育部本於修訂課程綱要之權責,依行政程序法第159 條之規定,於 102 年 8 月 1 日進行本案「國文及社會領域課程綱要」微調作業,並依行政程序法第 160條第 2 項之法定程序,送行政院公報中心,辦理發布,其相關法制作業程序,尚難認有違反行政程序之處。 二、本案「普通高級中學國文與社會領域課程綱要」微調,分為「專業研發」與「審議」階段,課程研究發展由國家教育研究院負責,再由教育部組成 12 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進行課程審議決議,程序依法尚無不符。惟教育部宜妥予研議,善用該部「科學教育指導會」及「人文暨社會學科教育指導會」的功能,使該兩委員會能有效參與「課程綱要」之審議,以減低修訂課程綱要之爭議。 三、本案「普通高級中學國文與社會領域課程綱要」微調,其內容有無不妥,理應尊重相關專業審議委員會9合議制決議之決定。惟對於如何使國家教育研究院保有超然、獨立的地位,以避免政治與行政干預,教育部應妥予研議可行之方案。並加強與師範大學等教育體系相互協作,深化各類課程綱要的研修工作,以及教材教法的推動與落實。 有趣的是,這個課網微調的召集人,王曉波在某節目中提到,這監院報告承辦的監委跟大巨蛋的報告是同一人 如果大巨蛋的監院報告對北市府糾正案,大家拿來當成是聖旨來批評前市府,怎麼這個"公正"的監委換了一個議題就變全完不公正? 說穿了,台灣什麼黑不黑箱都是假議題,就是知道大家不會有時間去查裁決書,到底法院判了什麼?明明是政治議題,有心人偷渡成教育議題,很多人還跟著起舞 何況,王曉波都說,以前杜老爺做教長時代就調過課綱,他們也是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同樣不公告成員名單,為什麼以前做同樣的事就沒有人去衝教育部? 此帖於 2015-08-02 04:29 PM 被 cloudchin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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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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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綱是藍綠之爭統獨之爭
哪有什麼違不違法的問題 爭論的是歷史課綱, 歷史有什麼好爭論的 光復台灣與接收台灣之類的爭論, 爭的是什麼 一個是以中華民國, 一個是以台灣 以中華民國來說, 當然是光復台灣, 這哪有什麼不對 接收台灣是以台灣立場來說, 國民黨是外來政權 只要今天是中華民國執政, 本來就該是光復台灣 不然有種就辦公投台灣獨立, 否則不要玩這種小手段 不承認中華民國, 就不要再談什麼愛國 別人不愛國, 你們還憑什麼指責別人 這些不承認中華民國要反課綱的人, 他們會愛國嗎? 這是國家生死大事, 想獨立也不能亂玩這種遊戲 當人們中心思想混亂了, 最後都只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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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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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奸黨一切都是政治盤算
想要開立法院臨時會 目的不就是一吃二拿兼洗褲 如果不開說你 罔顧民意 哪位藍議員不讚成就一一點名 藉此得到立院選舉優勢 結果如何都賺到輿論 (沒辦法現在霉體都是綠的) 小屁孩說為何不能台獨 不就自打嘴巴 爭課綱都是假的台獨才是真的 要台獨也等你當兵時再講 不要別人戰死 你在後面乘涼 不都是一群 要 日裔肯 的雞 要不到就賴在地上打滾不知死活的小屁孩 講難聽點 如果不是被洗腦的話 真懷疑他們的祖父母是那群黑歷史下(的確確的 自願的那群) 的慰安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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