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論壇說明 | 標記討論區已讀 |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19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 |
嚴格來說,美國沒有禁不禁槍的問題,除非是修憲
共和黨不同意,民主黨提修憲不會過的 即使是辦公投,槍支商人有錢有動員能力,照樣不會過的 應該說是管制槍支的問題 其實美國老百姓大部分是認同加強管制 槍支商人是共和黨的大金主,共和黨又在兩個國會佔了多數 歐巴馬時代只不過是要求修法,增加一項買槍者要出示醫生的精神狀況證明 目的希望買槍者在買槍的當下能證明自己不是瘋子 這是多麼卑微的要求,可惜敵不過金主的勢力,在國會被封殺了 歐巴馬只好改用行政命令實施 據報導川普在賭城槍殺案前,已經偷偷的簽署行政命令廢除歐巴馬的瘋子禁買槍條款 難怪案發後,川普對槍支管制一直惦惦低調到不得了 此帖於 2017-10-23 07:01 PM 被 cloudchine 編輯. |
|
|
送花文章: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