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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7-11-17, 10:41 AM   #1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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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etter 查看文章
最後法官判無罪的理由是,以古代中國明朝特別費,來認定馬無罪。

學過歷史的都知道「古代中國明朝特別費」明明就是用來中飽私囊的貪污款項,藉以兩本帳冊
加「特別費」之名藉以擺脫貪污罪行。

法官的用意很深,被當時藍色政黨利用媒體、關說施壓判無罪,有技巧的用這個歷史緣由。
即「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暗示,法律判無罪,實質所作的一切就是貪污有罪。
只是民眾、政是無知愚蠢的,只會看判決書上的「無罪」二字,卻忽略的其理由。
您的說法剛好相反,民眾無知愚蠢正是沒有人會去看裁決書的內容

才會被綠媒斷章取義扭曲了法官的判決

我百分百肯定您也沒看過裁決書,貼出來給您參考,不過閣下對此案充滿偏見,大慨也不可能看得下去,也不會想完全了解法官的心證

裁決書舉古代歷史沿革,主要目的在說明並不是我們政府首創及古代特別費的性質為何
也不是作為判無罪的重要理據

裁決書用了很多行政院公文,法務部的見解,過去曾有過的判例來解釋特別費...

尤其是"不用發票報銷"的部分,如何看待領據領出來之後用途


我為什麼肯定您沒看過裁決書,因為法官引用的是宋朝歷史,並非明朝,你在張飛打岳飛?

如果不想看裁決書全文,下面法官幫我們上歷史課,當是增長一點知識

再強調,這段歷史並非判決無罪的理由,真正的理由在下面連結裁決書全文內


簡單解釋一下,下面因為檢察官認定老馬用詐術騙了這筆特別費,而陷會審計人員於錯誤

這個重要理據被法官打槍不構成詐術,自然公務員貪污罪也不能成立,因為不用發票報銷的一半特別費,依照現行法規簽領據領出來後就完成所有法定程序
審計單位也不會再過問用到哪裡去,首長領了錢,或支票,或現金放在口袋,以後怎麼用政府單位不會再過問

現在老馬的問題是簽領後轉到帳戶,基本上跟領現金沒有任何分別

蘇貞昌是當時行政院長在立院被委員質詢他過去如何使用特別費時

蘇的做法是一次把現金全領出來,委員問他領出來後如何使用放床底嗎?印象深刻老蘇的回答是"你管我"?

如果你仍堅持老馬有罪,為何領現金的沒事?

老兄,事實就在裁決書裡,我了解你恨馬英九已經不是一兩天事,何況這只是一審的判決,還有二審,三審都判他無罪,難道三個庭的法官都要偏幫他?

如果你還堅信司法審判是無罪推定論,特別費的爭議在於不用發票報銷的部分,法規就沒有定得很明確,既然不明確卻拿來入人罪,你還認同?

過去首長特別費或是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是需要發票報銷的部分出問題,也就是蔣經國說的不能拿買醬油的錢去買米的意思

首長特別費爭議自這官司後,我沒記錯已經修法,以後一律都要實報實銷


法官最終結論在這

客觀上顯乏使用任何欺罔不實之詐術方法使任何會計審計人員陷於錯誤而核發之舉措,機關更無損害之處,而與詐領財物、背信之構成要件顯不該當,尚難以貪污、背信罪名相繩。此外,復查公訴人全般作為未能舉以其他積極證據說服本院足證被告確有所指犯行





引用:
特別費之歷史沿革

1、宋代之公使錢按特別費制度,宋朝即已有之,宋代推行交鈔制度,貨幣廣泛流通,卻也導致通貨膨脹,百官除正俸外,尚有公使錢之補貼。學者林天蔚認為當時的「公使錢」及「公用錢」之制度,二者性質並不相同。前者為首長之特別津貼,可以私入、自俸;後者乃官署之特別辦公費,用於招待來往官吏、貢使、犒軍及其他特別用途。蓋宋史、宋會要輯稿及續資治通鑑長編曾敘明,就同一官職之公用錢必多於公使錢,且依宋史卷一二七「職官」公用錢條以「用盡續給,不限年月」、「長吏與通判署籍連署以給用」,故公用錢有帳籍,用時須副署。公使錢則無此規定。公使錢依「舊制,刺史以上所賜公使錢得私入,而用和悉用為軍費。」(宋史列傳第二百二十三外戚中「李用和傳」)、「方鎮別賜公使錢,例私以自奉,去則盡入其餘,經獨斥歸有司,唯以供享勞賓客軍師之用」(宋史列傳第二百二十三外戚中「向傳範傳」附「向經」),可以盡為私用。惟因首長官吏「因公差使」之「公使錢」,亦可使用官署之「公用錢」,用錢之際職責難分;且「公使」、「公用」均是「因公使用」之意,以致宋史、宋會要輯稿及續資治通鑑長編或有混用「公使」與「公用」之處。從而,公用錢有帳籍、須報銷者,竊用者有罪。如岳陽樓記中之主角滕宗諒,即因任意使用公用錢饋遺遊士、犒勞民兵而被貶巴陵。公使錢則因可以私入而無此問題。亦有認公使錢即屬公用錢,如「竊以國家逐處置公使錢者,蓋為士大夫出入及使命往還,有行役之勞。故令郡國饋以酒食,或加宴勞。蓋養賢之禮,不可廢也。謹照周禮地官有遺人,掌郊裏之委積,以待賓客;野鄙之委積,以待羈旅。凡國野之道,十里有廬,廬有飲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館。候館有積。凡委積之事,巡而比之,以時頒之。則三王之世,已有廚傳之禮。何獨聖朝,顧小利而亡大體?且今贍民兵一名,歲不下百貫。今減省得公用錢一千八百貫,只養得士兵一十八人。以十八人之資,廢十餘郡之禮。是朝廷未思之甚也﹗」(范仲淹「奏乞將先減省諸州公用錢,卻令依舊」議)。趙甌北之二十二史撘記、王銍之燕翼詒謀錄、方豪之宋史、日本學者佐伯富均將公使錢認屬公用錢。亦即公使錢,為宋各路、州、軍及刺史以上,所有用以宴請及饋送過往官員費用,亦作為犒賞軍隊之費用,但亦依例可私入、自奉。

2、民國之特別費與政府遷台之重新建制自民國以來,特別費制度亦已存立,政府遷台前,部分機關首長早已有特別費支給
.......

http://www.cnblogs.com/oomusou/archi...14/855568.html

此帖於 2017-11-17 11:12 AM 被 cloudchine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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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感想要說一下....

其實討論政治也越來越無力,純粹發洩一下而已,也改變不了什麼?

哪個來亂的怪咖被停權後,剩下我們幾個老屁股在交流

這裡唯一好處不在人多人少,大家彼此縱使意見不同,仍維持理性討論

相對其他地方不是網軍攻佔了,就是容不下不同意見,完全沒有理性討論的空間

也許老股屁有個習慣,資料性的東西看到不對時會忍不住更正

反而觀念上不同,親藍親綠這是個人選擇,我沒什麼意見,絕對尊重

很久前看過倪匡專訪,主持人問到他一個問題,倪匡反共恨共舉世皆知,怎樣會跟親共的金庸成為好友?不會吵架嗎?不會為了政治理念不同翻臉?

倪匡說他這方面分得很清楚,政治理念不同他可以接受,因此跟金庸在一起時不談理念,也就是從不談民主好或是獨裁好......等問題

如果是事實上的錯誤他會糾正金庸,如共產黨做了什麼事,事情的真實本質是什麼

對於這種糾正金老也會接受,同樣他也會糾正倪匡一些對共產黨歷史上的資訊錯誤

倪匡說如果證實是自己的錯,他會承認,這就是他們多年深交之道


馬英九這個人,我不喜歡他,但也不討厭他,嚴格來說,以政壇的標準,他不是壞人

我已經不止一次這種論點

當今綠營士人及執政黨,大家都想關他,關到死更好

可惜上天下地一年來都抓不到他任何重大舞弊

這是.....老馬如支持綠的人所認知,這個傢伙有通天本領,錢流完全追不到,民進黨人告他財產來源不明

檢方查過老馬祖宗十八代的錢流也找不出任何問題

如果他有貪錢是用什麼方法?除了用人頭,哪些人會是他的人頭?

老馬不是不沾鍋的嗎?

什麼人不是親友會讓他相信,但又不被外界發現?

我一直不解這種錯亂的認知,他在A錢藏錢的能耐,天下無人能及

執政及管理黨務人事卻經常被酸無能,得到外媒認證的笨蛋

世上真有這種雙重性格的人物,做歪哥絕頂聰明,執政卻笨拙無比?

我們在性格上多少都有會偏執,可是如果不用更多理性更多包容,更多事實的依據,是永遠看不到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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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笨笨表示:大智若愚嘛~~~~~偉大的隱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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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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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是在使用特別費太笨拙才會惹上官司

人家都領現金放在口袋慢慢花,變成現金天天吃大餐買包包送人也沒法可查

偏偏這個笨蛋嫌麻煩簽領後直接要求轉帳到帳戶內

從法律結果論領現金跟轉帳是完全一樣,只是後者可以追查而已

結果論來看領現金亂花不違法,怎麼轉帳亂花就是違法?

檢察官是用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最輕是七年有期起跳

我想沒有法官如此離譜,敢在這個結果論相同的基礎上判他關七年

刑事案主要講求動機論

早前他的洩密案被起訴,檢察官在起訴書中動機論是王馬不和,老馬洩密是為了政治鬥爭

老馬的抗辯是"如何具體事證他們二人不和",檢察官反駁"台灣社會人所皆知"

老馬的律師當然不服氣,這不是跟著名嘴辦案嗎?怎會在起訴書用所謂輿論的說法?

而輿論就是名嘴說的,這樣就能判斷他們二人不和?


特偵組廢掉後,現在要整他似乎容易得到,特偵組的檢察官大家批評如何如何

畢竟他們是從各地調過來,意思是雜牌軍組成,成員未必都會聽上頭的干預辦案

這就是當初成立特偵組的目的

現在看看,雄檢怎麼辦慶富案,收到錄音檔壓好幾個月沒動作,直至K黨立委最近也收到爆料出來,才知雄檢手上早就有

雄檢還跟總統府配合唱相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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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都領現金放在口袋慢慢花,變成現金天天吃大餐買包包送人也沒法可查

偏偏這個笨蛋嫌麻煩簽領後直接要求轉帳到帳戶內

從法律結果論領現金跟轉帳是完全一樣,只是後者可以追查而已

結果論來看領現金亂花不違法,怎麼轉帳亂花就是違法?

檢察官是用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最輕是七年有期起跳

我想沒有法官如此離譜,敢在這個結果論相同的基礎上判他關七年

刑事案主要講求動機論

早前他的洩密案被起訴,檢察官在起訴書中動機論是王馬不和,老馬洩密是為了政治鬥爭

老馬的抗辯是"如何具體事證他們二人不和",檢察官反駁"台灣社會人所皆知"

老馬的律師當然不服氣,這不是跟著名嘴辦案嗎?怎會在起訴書用所謂輿論的說法?

而輿論就是名嘴說的,這樣就能判斷他們二人不和?


特偵組廢掉後,現在要整他似乎容易得到,特偵組的檢察官大家批評如何如何

畢竟他們是從各地調過來,意思是雜牌軍組成,成員未必都會聽上頭的干預辦案

這就是當初成立特偵組的目的

現在看看,雄檢怎麼辦慶富案,收到錄音檔壓好幾個月沒動作,直至K黨立委最近也收到爆料出來,才知雄檢手上早就有

雄檢還跟總統府配合唱相聲
現在公務員待遇不好啊,只要遵循689"生命會自尋出路"原則跟好主子,當主任檢察官
檢察總長都不是夢.....這年頭當奴才比當人才好....只要聽話就好不必跟主子對著幹...

當年如果孫、李二人是個奴才,莫里斯~張現在不知道在哪間半導體公司當CEO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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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公務員待遇不好啊,只要遵循689"生命會自尋出路"原則跟好主子,當主任檢察官
檢察總長都不是夢.....這年頭當奴才比當人才好....只要聽話就好不必跟主子對著幹...

當年如果孫、李二人是個奴才,莫里斯~張現在不知道在哪間半導體公司當CEO呢
我的看法是,蔡政府做了一件天下政府都不敢做的"蠢事"

眼光短淺以為玩階級鬥爭,污名化軍公教,認定這些人票不會投他們

羞辱..砍年金..大舉改革之名分化社會,從中得到政治利益

可惜這些蠢才,只看到選票,卻不了解公務員心態

為什麼要去考高普考,就是為了生活安定,退休也無後顧之憂

砍年金?砍得佷爽嗎?甚至已退下來的都照砍

敢砍下面的人,你這個政府就不要做狗屁倒灶的事

否則全台灣的軍公教都有機會是臥底,有料必爆,有仇報仇

不是每一個單位,每一個等級的公務員能拍到馬屁

這個年頭讓主子賞識升官發財,畢竟是佔少數中的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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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是,蔡政府做了一件天下政府都不敢做的"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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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這些蠢才,只看到選票,卻不了解公務員心態

為什麼要去考高普考,就是為了生活安定,退休也無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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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砍下面的人,你這個政府就不要做狗屁倒灶的事

否則全台灣的軍公教都有機會是臥底,有料必爆,有仇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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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年頭讓主子賞識升官發財,畢竟是佔少數中的少數
這也要看膽子夠不夠大啦~~~看那一碗飯的份上很多人應該都不敢造次

年改是可以改啦,哪一個反年改的?!~~~人家是反改的內容與方式

法律不溯及既往,已退者就不應該動人家,尤其是大陸過來那些年事已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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