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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前也有一條三角毛巾的蒙面手法 這些都會妨礙辨識 但台灣 至從政治最大後 及 微罪日常化後※ 警察像小貓一樣 (只敢欺負看起來就弱的對象) 誰敢去執行那些細節,況且最後還有一些法官無罪推論吹毛求瑕 (並非全身與否的問題) 所以其他國與台灣是政治環境不同 只要不出大事,警察是不會去管的 ※ 好比過馬路要守規矩,但警察基本是不會管,除非太過白目 是人情味也好 是看得開也好 基本上定很多看似常識該知道的法 最後都變成運氣問題 (馬路隨便一看就有開車看手機、未扣安全帶、安全帽不扣、車違停斑馬線、最普遍的汽機車亂停...運氣好就像沒發生一樣,不提警察,運氣不好是遇到理智線崩解的對象...) 普遍上台灣人的社會態度 就是便宜行事 會自己找出路 所以默契契合後就相安無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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