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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尊重團隊管理方式與流程 版主各司其職,不飛主管早已聲明此區由muffy2234作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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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y版大很公正! :n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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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發文毫無證據,回應者要他舉證理所當然,就如同您到法院控告某人您必須要證據充分! 結果反而您卻去叫被告舉證被告有罪?這是何道理? 指控別人就必須要有證據天經地義,您舉的自由時報文章並沒有一丁點的監察院調查文,如何證明監察院調查? 再者,你爲何要舉證(還舉的哪麼離譜的證據)?這是樓主該舉證的,是您偏頗?還是看到樓主辯論不下去,然你立場跟他一致所以急於替他辯駁?這樣的版主是公正的? 對不起我沒有做人身攻擊,若您要主觀認定入我於罪,那請便! 反正欲加之罪何患無詞,自古利用權勢打擊異己的事情經常發生我也不意外! 竟然還有人附和說您公正? 好吧!您非常公正,您是聖人,您都是對的,小蝦米鬥大鯨魚反正也鬥不過,您愛怎麼處裡就怎麼處裡! 一切隨您,到目前為止我還是稱呼你為您,對您尊重依舊~~~您愛怎樣就怎樣~~ 我虛虛俯仰無愧於天,對得起自己的良心,論點也禁得起公評,更從不畏懼權勢,你愛如何處理,還是那句老話,請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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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誰都適合版主,沒有適不適任的問題,重要的是在於對自己職位的尊重,與處事拿捏的分寸! 版主也是人,也有自己的政治立場與情緒,但若因為自己的政治立場而影響到版區管理那就有待商榷! 但不論如何,請您尊重SCOTTY板大,至於SCOTTY要怎麼做那是他本身良心與EQ的問題我們都不能給予置喙的! 您也不必離開,路遙知馬力事久見人心,該是什麼樣的人他就會是什麼樣的人,自己會露餡的 ! 您也請勿生氣,更不需要爲了區區在下的事情就離開,該再下離開的時候在下會自動消失的! 最後感謝您的仗義執言,真理是越辯越明,這是不變的道理! 再次說聲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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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現在又說「如何證明監察院調查」? 那您之前說的....您說你不嚴以待人,我該信嗎? 我的立場與您違反版規無關, 這些是您與我的問答 您現在不認帳,要推到版主職權? 您問我了,我焉有不回之理? 何來公正之疑? 有人附和我公正,我謝謝他 但我卻未曾對附和您的人作出質疑的動作 您的氣量何在? 哈哈哈,我有權,是捍衛版規之權 謝謝您說我是聖人,既然您也認同我是對的 那麼往後發言還請先參閱版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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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違反管理員中立的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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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虛大的「用膝蓋想」法嗎? :drtyt76h6 我同意真理是愈辯愈明 :bj375mg: 所以我從來不說「不再回應」這樣的話 除非我自知理虧 :bhuiop: 我覺得喔 冷嘲熱諷的人不適合當版主 處事以人情為主而捨版規的人不適合當版主 離不離開是自己的決定 cgirl小姐也說要離開了 怎麼大家都要走了 :dcft689k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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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補了資料就違反中立? 請問我違反何種中立? 我去找出資料希望讓討論能回到主題上 我補了資料,請虛虛大回到主題上,這叫違反中立? 我不認為虛虛大會因我補的資料而站不住腳 而後,我也未幫twgo講過任何一句話 這叫違反中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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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我受西方教育比台灣敎育的時間長得多 在西方社會,一個小老百姓誰都可以批評總統或首相適不適任 美國某些談論性節目罵美國總統比台灣難聽十倍 在台灣批評總統的人,動不動就被扣上不尊重國家元首的帽子 這裡只不過是一個時事討論區,說版主不適任是很客氣的話 當我感到版規第9條不被重視時,才會發出這種不平之聲 管理員當然也是人,不過接受這個職務時就要想清楚 記得前美國總統柯林頓剛上台,曾不經意公開說類似陳水扁當市長的話,總統不是人幹的..馬上被媒體及老百姓罵到臭頭,理由是"IT'S YOUR OWN CHOICE"沒有人強迫你去當總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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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多次在回應文中推崇您是綠營支持者中最為理性的,足堪綠營支持者所表率,與您以往的辯論討論都很愉快,我們也都沒有針鋒相對,而是暢談自己的理念與看法,所以我還使以一個對態度跟您討論,現在我回應您的論點! 1.國民黨確有不當黨產,這是先按下,先談談監察院的角色,監察院是根據監察院組織法?刑法?民法?亦或是憲法給予的職權去調查屬於民間的人民團體? 也因於此,五年前監察院提出這份調查報告後引發宣然大波與適法性的爭議,所以這份報告最後只得收回,您在監察院的內部刊物與資料庫中絕對檢索不到的! 2.我不會也不是維護國民黨,而是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我們都知道國民黨有政工系統,民進黨有耳語部隊,這樣的以訛傳訛,人云亦云,並不稀奇,發生在誰執政都會有可能的,藉此達到騙取選票的目的更是可惡與可悲,就如同民進黨炒作族群與228事件一樣! 3.我不反對甚至贊成查辦國民黨不當取得的黨產,但是民進黨在位將近六年有無查辦?有無找第一份足以服人的事證?若是真的侵占國產跟笨不需要制定黨產法,製藥用現行的人團法就足以讓國民黨解散,民進黨有這麼做嗎?侵占國產的追溯期亦能延長,亦可至法院控告其侵占國產罪,這比一般的侵占罪要重,有辦嗎? 4.國民黨對黨產如何處置那是他們黨內的事務,除非能證明真是不當取得,否則外人無法干涉其處置方式! 5.此討論串的爭議,明眼人就能看出來樓主的目的,誰都知道他用中國事務比喻國民黨黨產事件是牛頭不對馬嘴的,加上版主跳出來替樓主舉證與指責,這才是爭議的始末! 總之,你我討論許久,對於我的立場您必然了然於心,同樣的您的立場我也了然於心,但我們會核能理性的討論看法與理念,而別人卻是不行呢? 這值得管理階層與你我去好好的思考的! 呵呵~~現在在此討論動輒得咎,你我都得要小心翼翼的呢! 唉~~改變不知道是好與壞,是對還是錯,反正你我都無權過問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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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時參加辯論,好像沒有看過有評判幫正反兩方找資料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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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看到我鎖用的都是疑問句,代表不確定性,我頭一篇回應樓主的文也是,還特別強調喔! 早期我在時事區也曾被不菲老爺與包子板大指正過,當年我坦然認錯,因為那確實是我的情續性用語! 錯就是錯沒有話好說,但是對的就要力爭,沒有錯幹麻要去認錯?是不是呢? 至於被處罰那是另外一回事,愛怎麼罰就怎麼罰,我說過我俯仰於愧於心,這也就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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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從頭到尾看完每位大大的文章,我相信scotty版大是遵守版規在辦事, 就小的觀察我想虛虛大一開始只是想問twgo大在第一篇最後自己發表的看法是從哪裡的報導得到的結論,希望twgo大能提出,我覺得在時事版看過這麼多的文章,好像每個人都會這麼做,這是我佩服各位大大之處,我只會看看yahoo而已,題外話,言歸正傳 當然每個人心中各有一把尺,不見得衡量標準都一樣,所以對同一件事看法就不同,當然就會有所爭論 當爭論無法收拾已衍發近乎筆戰時,我相信需要一個裁決人出現,把爭論的焦點拉回來 我很贊成scotty版大出面把場面冷卻一下,拉大家回來就事論事提出各方的引述證據,不要讓討論場面失控 但是我想建議一下scotty版大,您在第23篇發表的內容引述的報導,我覺得這個動作應該由twgo大本身來做才會恰當一點,您不應該在twgo大尚未發表引述證據時,您就幫她做了吧! 或許您這樣的動作就帶給barrielee大發表您是球員兼裁判感覺 而twgo大當然也在第32篇引述補充它再第一篇的看法,但是已經中間差九篇,其中已引發一些您和虛虛大對話性的文章 我相信您的出面是要執行版規,但是或許是今天討論議題牽動了您心中那把尺造成您會有這樣順序顛倒的舉動, 就這整件事情來看,我覺得很多版友在討論時都會要求發表看法的人提出引述證據,我覺得這是討論必要項目,免得流於筆戰 最後我還是衷心希望您繼續堅守崗位執法,但下次執法時,能否先跳脫一下討論議題,先執法再加入討論,可能就會避免被捲入像這篇文章中一些與主題無關的討論 以上是小的拙見,希望各位大大消消氣,scotty版大加油,小的繼續潛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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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我就是看太多此類的評論潛移默化之下受到影響了吧! 但不論如何,還是尊重版主,不要因為我們個人的事務而影響到整個板物的運作才好! 至於與版大的辯論,由小弟來即可,因為小弟也是當事人呀! 再次感謝您的仗義執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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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身為版主可以要求雙方理性討論,但您卻替另一方舉證,其目的何在? 這樣是我嚴以待人嗎? 版主處理事務的態度有待商榷之時,就牽扯到職權,這您能否認嗎? 是的您有權捍衛版規,同樣的您也有權用版規來打擊異己,入人於最不是嗎? 那請問板大是我沒有氣量,還是您沒有氣量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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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後我會多注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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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您認為版主可以當評判? 我所做的,是執行版規 而非是針對會員發言內容做評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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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從沒說您不能質疑呀 我舉證的目的即是希望能回歸到主題 而非是無意義的鸚鵡、庸才之語 我沒用職權來打擊異己 所以我是有氣量的 至於您有沒有...這也不是我能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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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了笨湖仙的台灣心聲 每次斗大聳動標題,寫得指證歷歷但最後都是問號 還不是怕被人抓語病 所以我都覺得他沒擔當,不敢捍衛自己說的話 被人吐槽就說「我是質疑啊!難道不能質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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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是,你是在參與討論 不過不管我說什麼也好,反正你是版主,你可以什麼事都說成是版規 一句版規壓過來,我是沒法再跟你辯下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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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別人對你的讚許 我自認是個沒有氣量之人 寧做真小人,不當偽君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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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罪不是"用大家都知道"的說法來論定的,就像大部分的人都心知肚明的認為319槍擊是陳水扁自導自演,但是我們能夠說大家都知道,就叫陳水扁下台嗎? 馬英九賣黨產...你說他不清廉?...國民黨若自問自己的黨產不是不當黨產,他們要如何處置變賣,他們會不會覺得關外人何事?為什麼賣了黨產,精簡人事就是不清廉? 國民黨黨產到底是不是不當得利,就讓司法判決,不要再讓口水滿天噴了,尤其是用這種未審先判(或說大家都知道的說法)的方式的確是會讓人不服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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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進黨未追討國民黨黨產,有負選民之託,其早已受選民所棄.但不義之財就是不義,不能會因民進黨的無能來證明國民黨的清白. 3.我也在觀察,你的風度,史壇的論風,壇方反應,才剛開始呢! 不急下結論. 4.紅媒之事,證據就多了,你要罔顧事實,別人也幫不了你. 5.自由是相對的,我倒覺得你不尊守版規,是自由的破壞者. 6.那文章很合啊!專制極權時期的國民黨和中共差不了多少的.都是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敗,國庫通黨庫. 7.是否人云亦云,隨你說.這種公眾討論還是要有點風度比較好吧!否則傷的還是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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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議論時政,是人民的權利和自,但追討國民黨黨財之前,先凝聚一點共識也沒什麼不好啊! 2..因國內民主轉化為和平進程的特殊性,致使證據的蒐集不是很完整.然而,國民黨在台一黨專政時期長達五十餘年,政治上無任何制衡力量,其腐敗貪污,也是舉世聞名的.這些種種事蹟,國民黨是無可狡賴的,其龐大的黨產,對世界上的民主國家政黨而言,都是少有的富黨.就這一點而言,其不義之財,已是昭然若揭!!! 沒有直接的證據,但並不表示該黨無不義,因其不義之處,多不勝枚舉.如果要躲在法律的最底道德標準下來自保,那這個政黨注定墮落和腐敗,全民皆應唾棄之. 3.民進黨未追討國民黨黨產,有負選民之託,其早已受選民所棄.但不義之財就是不義,不能會因民進黨的無能來證明國民黨的清白. 4.三一九槍擊案及國親的抗爭是影響甚大的事件。六月中台灣最高法院審結選舉無效之訴,宣判連宋終審敗訴。神探李昌鈺也否定對陳水扁的自編自演指控。案件反映台灣政壇的深層矛盾。( http://www.open.com.hk/2005_7p59.html ) 尊重國民黨信任的李昌鈺的專業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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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不回嗎? 您當你的小人,我當我的君子 這樣也挺好 鐘鼎山林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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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也是台灣人,但常有些人身在台灣,但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國,那就是台灣的中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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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有富黨,就這一點而言,其不義之財,已是昭然若揭!!! .. 原來"少有"這一點就可以論為不義,真是大開眼界! 沒有直接的證據,但並不表示該黨無不義,因其不義之處,多不勝枚舉. 哪至少舉些間接證據? 我能否這樣說,因為總統府內炒股案,沒有直接證據,但不表示總統夫人沒有內線交易,其不義之處,... 馬英九在現今賣黨產,沒有違反台灣任何法律,如何說是不義,既然法律上沒認定之事,如何能說不清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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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你認同邱義胡忠信等人發起討伐時大國賊的言論和行動,再沒切確證據下就公開說陳水扁等10人為時十大國賊.病要人民討伐? ㄜ,我忘人...人家至少比民進黨及指摘國民黨不當黨產的民眾有guts,他們還有去高雄地檢署,控告陳水扁等10名政治人物涉嫌背信、瀆職等罪,要求檢察官徹查高雄捷運回扣醜聞和總統府炒股案. 2.那也是你自己猜測之論...我也可以推論民進黨執政6年弊案連連,所以一定有貪污,國庫還通黨庫甚至家庫 ..這麼說你覺得呢? 3.我倒不覺得...支持泛綠的選民若唾棄民進黨,那就部會還有高達40幾%的選民在三合一選舉支持民進黨,也不會在選前,還有人大聲疾呼"歹子還是要疼"可笑論調,及"含淚投票"的行為發生! 4.我還是一句話..有沒有罪ㄝ是不是不當黨產,就讓司法來判決,就是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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鸚鵡庸才就要糾正,那空口說白話,毫無證據的污衊是否也要糾正? 利用不相干的文章來刻意誤導主題是否也該糾正? 有沒有用職權打擊異己不是你個人說了就算,是你給別人的感覺! 我說過,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爲了兩個名詞計較,卻包容別人的錯誤,這叫做有氣量? 中途跳出來替別人舉證造成筆戰是不是也游走版規第七條的邊緣? 請您在好好的看看所有的回文在作思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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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我糾正,那連您也免不了 我們戰的內容裡,您有多少空口白話沒說清楚的? 您還要繞在這事上? 您不是說了,您未說誰錯 那我怎麼可能包容過誰的錯誤 造成筆戰,是您與我的事 您要與我戰,我接戰 這不合理? |
虛大:
鸚*庸*很離題耶! 這和國民黨黨財無關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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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只三人吧!國內外媒體批國民黨專制時期的黑金貪污之案,多不勝枚舉啊! 2.任何弊案都應查啊,我沒意見啊! 3.近日聽說剩20.%支持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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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那就快查啊!不要只是"口號"的求共識,不過就怕目前執政黨只會查別人,不會查自己! 3.竟然還有20%支持度,只能說臺灣人民真可悲,讓一個民意支持度低落的政黨來治理台灣! 4.中共謀財的詭辯術和國民黨的不義黨產又有何直接關係?(之前已有網友質疑過這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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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論是間接或是直接證據有就提出來,沒有就不能污衊,不是你想有就事有,你說是就是是,若連這邏輯你都無法接受那就是顢頇! 2.國民黨的貪污腐敗是在李登輝時期所發生的,這無庸置疑,但在李登輝之前,貪腐罪是唯一的死刑,甚少人膽敢犯下這些罪性,台灣當時˙的嚴刑峻罰也是是借重所皆知,更受到世界上人權組織的關注,但若你把李登輝主政時期的貪污腐敗強灌在之前的國民黨不僅有失厚道,更顯示出你根本就是因個人好惡而無的放矢,甚至是當今執政者的傳聲筒! 3.國民黨是否拿了不義之財不是你說了就算,老話一句把證據提出來,沒有證據你就是污衊,就是造口業,民進黨查不查,辦不辦我們更是無從干涉,人民給民進黨教訓絕對不是因為不查黨產,而是民進黨自己的貪污腐化! 4.本人再此版發言至少有三年多的歷史,發言風度是有目共睹的,我是我發言不當,那早就不在這版面了,你還要觀察你不是菜鳥那是啥呢?還是要再等版主來替你解圍? 5.自由是相對的,武斷的一口咬定的說人犯罪ˋ這就是自由嗎?是相對的嗎?你憑啥我違反管規?我違反了哪一條版規?我接受處罰不代表我就是犯了版規,是誰在破壞呢?你的意思是又附和你的言論你的觀點才不叫破壞嗎?真是太可笑了,你以為有版主替你解危你就是有理? 6.愛權力的人不管是專制或是民主都會腐敗,都匯國庫通黨庫,甚至通私庫,但是不論怎麼通,不論民主或是專制都不能污衊,否則就不是民主而是野蠻,若你要當野蠻之人那誰也無法反對! 牛頭不對馬嘴還要硬ㄠ,又不敢承認自己的立場,這樣的螺及怎能站的住腳?說實話只是在鬧笑話而已! 7.誰有沒有風度不是你說了就算,我禁得起考驗受的起公評,問心無愧,絕對比不知道羞恥隨意污衊這類人要有風度多了! (呵呵~~隨意污衊人就叫做有風度,台灣這社會難怪會亂,台灣人民是自作自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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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最早的版主 這裡不會因為自己風度的不好而從這消失的 同樣的,我也不會因此說您是菜鳥的 |
twgo大大請看這邊
1.國民黨所謂不當黨產是兩蔣時代所遺留下來的.以當時得歷史背景來看誰的拳頭大誰就 是老大.老蔣當然不拿白不拿阿.你說他違法ㄇ?也沒有阿.你說他不當ㄇ?依當時的環境 有權的人都會這麼稿的.現在經過50年了所有的黨產都搞不清楚哪些是A來的哪些是 正 當得來的了.民進黨如果真要叫他吐出來的話那先叫那些曾統治過台灣的荷蘭人.日本人 把他們在台灣期間所得到的金錢吐出來ㄅ.但能這樣做ㄇ?不行ㄇ.去追究歷史所留下來的 責任問題那絕對會沒完沒了ㄉ. 2.台灣有三大節日..端午.中秋.春節.都是從中國傳來的.台灣的文化與中國文化息息相關 這是不爭的事實.不要老是說捨麼"在台灣的中國人"的話.那是政治人物的語言.我們是平民 百姓不要說這種傷害和諧的話. [size=5]虛大請看這邊[/SIZE] "庸才"這個字眼的確不太洽當說.你可以用"無知"這個字眼比較溫和. :ddrf567h: :ddrf567h: :ddrf567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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