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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認為程式的藝術是什麼
如題
你們認為程式的藝術是什麼 除了把功能做出來之外 我認為是導入設計架構 設計樣式 讓程式變得容易擴充 修改 除錯 讓修改數萬甚至數十萬行的程式碼也可以變的很優雅 應該算是吧 ================== 現今程式碼的 size 動輒幾百萬甚千萬行程碼 如果沒有遵循軟體開發流程 軟體設計架構 要維護 擴充 除錯都 是難上加難 試想你要如何再幾百萬行程式裡面撈出你想改的那一行 並且改了之後不影響其他的程式碼 這時軟體工程就變的相當重要 ================== 各位認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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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是王道啊!!! 不然日子一久,要改都要花很大的力氣,還常常會顧東不顧西! 把其它相關的程式碼改錯了 |
八個字
簡化 と 組合、效能 と 拆解 說到寫的讓人看的懂,其實這不是這麼重要 因為一般只要寫好詳細的註解即可 且很少人會去看您的原始碼 簡化 : 事後可以簡化的程式碼,比事後不能再簡化的程式碼還好 因為 表示程式擴充性高 比如 可以在更多的地方插入新的代碼 組合 : 組合是模組的實現,不止提高區段程式碼的利用 更渴提高自己對程式寫作的興致 效能 : 雖然現在的 PC能力越來越快 但這始終是一項不可不重視的要求 這也是進步的原動力之一 拆解 : 拆解 -(成就)> 組合 組合 -(造就)> 模組 模組 -(使之)> 簡化 簡化 -(形成)> 效能 效能 -> 拆解 |
最高的藝術就是沒Bug
就算有Bug 也被當成是一種功能 重點是老闆願意買單 |
最高的藝術是沒有Bug????
那這一行最強囉System.out.println("No Bug!!!"); |
我覺得好用最重要!
寫得再好的程式沒人用就是廢物... 例如 lotus 系列的辦公室軟體 |
我不懂程式...
不過我覺得 相同的功能若是能做到 最佳效能~佔用最少的資源,這是很厲害的! |
我聽過最好的一種比喻,頂尖程式設計師可以分成兩種:
高手:寫出來的程式擴充性高,結構佳,好讀,給人類看的。 鬼才:寫出來的程式充分壓榨系統的效能,設計結構複雜卻又充滿美學,但是程式如天書一般,不是給人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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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也同意上述的看法,不過是比教偏向『高手』那一方! 尤其是功能越來越多,程式越來越大的時候。 只有你會,那只好全部都靠你,其他人就可以納涼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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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開始,他常會以專案團隊的救星的姿態出現,達成;甚或超前編程進度,而成為開發團隊的英雄; 但是;通常到了最後,他就是開發團隊、廠商與業主的困擾。 通常在專案中;我寧可找到能夠依尋專案規範行事的編程師。 要辨視出醬子的人很簡單,您祗要請問他是否能夠遵循「CMMI LX」行事; 然後看到他漸漸地顯露出不屑的表情,您就知道了。:on_14: :on_14: :on_14: :on_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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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dd大還真是洞悉人性 說的一點沒錯 吱吱 可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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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會出現"編程" .... 真是少見的用法 ...... :on_22: 難道 .......... 您是 ........... 侯捷大師的忠實讀者? :on_44: ps.他在他的網站說過他還蠻喜歡大陸人用的這個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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