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85℃員工低於法定時薪 北市府開罰
更新日期:2008/05/19 17:05
(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2008年 5月19日電)台北市勞工局今天派出多位官員前往85℃連鎖加盟餐飲調查發現,位於農安街的85℃不但時薪低於法定新台幣九十五元,且無勞保、未提撥勞退金,立即函送勞工保險局「從重處分」,依法將處新台幣六千元到六萬元罰款,得連續處罰,直到業者改善為止。 勞工局勞檢處長張基煜表示,上周有平面和電子媒體披露85℃涉嫌比法定時薪九十五元低的薪水雇請員工後,勞工局非常重視,今天上午立即派多位官員前往檢查。 張基煜指出,85℃在台北有五十多個營業據點,一個上午勞工局就檢查了十五個營業據點,包括兩家直營業和十三家加盟店,今天下午和明、後天仍將持續檢查85℃其餘據點。 張基煜說,前往農安街85℃檢查時,以薪資單比對打卡記錄,發現有員工薪水低於每小時九十五元,查閱相關報表和會計資料發現,不僅時薪低於法定,連勞保和勞退都沒有,已經將相關資料函送勞保局,請勞保局「從重處分」。 張基煜表示,不僅85℃業者有惡劣的行徑,日前北市一家知名的冰品連鎖業者也被查出有類似的行為,只用時薪八十五元雇用工讀生,勞工局也已經函送勞保局法辦。 勞動檢查處呼籲,所有雇主僱用時薪勞工應依勞基法基本工資規定給予時薪,也必須依勞工保險條例和勞工退休條例依法參加勞保和提撥勞退金。 勞工局表示,工讀生或勞工朋友有發現時薪未符合勞基法規定,請向勞動檢查處申訴,專線電話為(02)25978931,勞檢處將派員檢查,以保障勞工權益。 本則新聞由中央社提供 2008/05/19 http://news.msn.com.tw/news761326.aspx 有時會這麼想著...... 雖然共產主義很&*(*^%$#.... 但資本主義的剝削勞工不就是始作俑者嗎??? 這麼出名...生意如此好的店 居然還要剝削勞工給予如此低的工資 那生意差的店該如何呢?? 其實我們社會中常有這種低時薪的工作吧!! |
不要說85度C啦
你看台灣有哪一家保全公司有照勞基法走的???? 我可以跟你說~~~全台灣保全公司幾百家~~只有一兩家合勞基法啦!!! 其他全部都是躲避勞基法,走勞基法漏洞在營業.在ㄠ員工的~ 服務業也一樣啦! 賣手機.賣衣服....都馬超過十二小時 薪水換算下來...一樣一小時沒到$95 老闆只會送你簡單一句話 [責任制] |
台灣資方長久以來相較於國際
就是這樣 也因此養成勞方不把資方當成長久服務的行業 資方喜歡撿現成 (徵有經驗、認為一定有"有經驗"的可撿不喜歡花錢培養) 導致勞方可以的話就跳槽 資方盡可能鑽法條漏洞 (變相薪資條目) 勞方懷恨在心 超時工作、上流社會、不喜歡可以不要做、有能力的就該死... 惡性循環下 台灣的勞資關係也變成金字塔狀 (有很好 也有很壞) ... |
不守勞基法又怎樣?頂多罰點錢,對資方來說不痛不癢
以前沒有建立制度保障勞工,現在想修法加強罰則?門都沒有!"立法委員諸公是資本家在養",不是老百姓養他們! |
台商也因此注定了要當吉普賽人流浪
一味的要廉價勞工 只要薪水漲了還不夾著尾巴到處竄逃嗎??? 沒遠見...也因此比不過日商與韓商 |
引用:
換算下來 一個鐘頭也只有75塊錢而已 如果換算成時際工作時數也只有93塊錢而已 不過 怎麼說呢 上有法規 下有對策 都真的是有辦法矇過去的:on_01: |
即使時薪有造勞基法
問題是加班費一定沒有比造勞基法 |
相比之下,我們公司好的多,時薪100,只會多給不會少給(因為發的人是我)
|
引用:
外商來到台灣,就會變成"變調的外商" 和它們自己在國內的經營方式不同~ 因為某些人事~還是由台灣人掌管的,就走台式管理方式 就以我好幾年前做的全家便利商店(日商)來說, 店長,規定是一天工作八小時~ 其實因為責任制,通常都會做到十小時以上, 也沒有一個店長敢每天下班就準時走~ 總公司的擔當(區經理)...更可憐,規定是朝八晚六~ 也沒有一個擔當敢六點就準時下班,多的是做到晚上九點多還在加班 他們說這個叫....."日商的傳統".... 以上說的我自己都有碰過,通通都沒有加班費 擔當跟我說過一句話,我到現在還記得 他說 : [一家店加班不能報太多~上面會說話的~你們有些加班要刪掉,不准報!] 那我們店裡員工加的班.....都白加的..... 那之前大夜班烙跑沒來....我頂了18小時班....只能報9小時 都白頂的...都做白工....日商就是如此?? 我朋友在"法商"家樂福班, 一個月有15天以上都在超時工作,工作一天12個小時以上也常見, 超時經常沒有加班費,上司的態度就是想做你就做,不做你就走路, 很多員工都上網去抗議~甚至到勞委會申訴...但都不了了之 我也有一個朋友以前曾在"英商"士瑞克保全工作, 一個月做324小時...等於一天要做12.5小時,月休四天 薪水才兩萬五千多,換算起來一小時也沒達到勞基法標準, 後來好像改為台灣士瑞克了吧? 不過保全公司是看點的,有的點錢多,有的點錢少~看物主給的而定 所以外商公司也是要看家的, 並沒有每一家都照台灣的勞基法在走~ |
婚紗攝影業也是責任抽成制
薪水比以前這個行業興盛時少了點~ 但是在比各行業來講還是很不錯的!! 有時客人難搞的要拍到很晚很晚! 攝影師~造型師~助理~都得跟著晚下班~也沒加班費~ 可是~薪水領起來還是很嚇人!!當然也不是每個客人都難搞啦!舉例而已~!! 反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我只知道我也跑勞動局處理事情好幾次!! :on_68: |
所以總的來說台灣勞工=老闆養的畜牲......
|
換個角度想,是不是大部分人都是自願當畜生...... 這要深思阿 :on_14:
|
引用:
其實一般小公司老闆...賺不了多少錢的, 不過大老闆就不同了~~ 看有些大老闆被抓去關,交保隨便就是一千萬.兩千萬.六千萬... 不管幾千萬....一兩天就湊出來了~ 小老百姓.....六萬塊就要人命的 |
引用:
引用:
否則,就去爭取。 很多東西,都是靠爭取才有的。 不爽... 有兩個辦法; 一則痛苦的接受;或是反抗。 一則加入對方;開公司,成為老闆。 |
版上有沒有人做過老闆的?
我想聽聽老闆對於這方面的說詞,不管是理由還是藉口都好... 小弟過去的鄰居大姊姊是念會計的,記得她曾說過有些老闆會把他營運所有成本、獲利 做一個概算,員工薪資類似分紅....也就是那個老闆比較好心,他會按照獲利高低按照 比例去跟員工們"分享"獲利,好形成魚幫水~水幫魚的互利效果.... 而有些老闆則不這麼想,他賺一千你分100,他賺一萬你也是分100...永遠壓榨員工 ======================================================= 所以我認為公司有無按照勞基法去施行各項福利、規定完全是老闆良心,因為法條是死 的,你開公司應該一切都評估過了所有成本與開銷,你假如沒辦法做到應該就收起來.. |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3:13 AM。 |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服務條款』
* 有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解決嗎?請聯絡本站的系統管理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