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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教各位版友 關於債權追討... (http://forum.slime.com.tw/thread235515.html)

放下是真功夫 2008-09-10 10:36 PM

請教各位版友 關於債權追討...
 
甲方: 我的朋友 ; 債權人 ; 女生

乙方: 甲方的朋友 ; 債務人 ; 男生 


由於 乙方

以買股票名義向甲方借款10 萬

經甲方追討 , 乙方曾經 還過一筆 2萬多元

最近甲方多次向乙方追討債權 , 乙方以股票套牢為由
或以年底為由  一再拖延 

甲方提出以 每次還數千元的方式 , 乙方推說沒錢
顯然是 沒誠意還錢的 無賴


甲方 想去乙方家追討  邀請我當作陪 
我是有意願幫 但我認為應該謹慎行事 以免有個萬一...

請問如果 有什麼好辦法 使得乙方 願意還錢 ( 當然是很難啦 所以才要請教 @@)

如果在公開場所 以錄音筆錄音 讓乙方說出 欠甲方錢的事實

是否會牽涉到違法?

請各位版友 指教 

謝謝各位

cara551977 2008-09-10 10:48 PM

有請將王爺(合十)

這是將王爺的領域唷

偶到的是錄音法律上好像無效耶

只能當佐證啦

應該先去郵局用雙掛號寄存證信函給對方

表示有這件事並有再跟對方追討


然後~然後~


A......A.....人家不知道了耶:on_43:

沒這方面的經驗:on_01:

不好意思唷~:on_55:

qdenise 2008-09-10 10:51 PM

這樣…應該沒寫借據吧:on_47:

沒借據…好像很難討…看對方的良心:on_52:

放下是真功夫 2008-09-10 10:52 PM

引用:

作者: cara551977 (文章 2025396)
有請將王爺(合十)

這是將王爺的領域唷

偶到的是錄音法律上好像無效耶

只能當佐證啦

應該先去郵局用雙掛號寄存證信函給對方

表示有這件事並有再跟對方追討


然後~然後~



A......A.....人家不知道了耶:on_43:

沒這方面的經驗:on_01:

不好意思唷~:on_55:

謝謝cara 美女 提點

存證信涵 這我當然懂

只是走到這一部 難免會想到下一步

打官司

這...打官司追討 10 萬元...

實在不能算是最好的方法 :on_22:

引用:

作者: qdenise (文章 2025397)
這樣…應該沒寫借據吧:on_47:

沒借據…好像很難討…看對方的良心:on_52:

借據  女方搞丟了才更麻煩@@

cara551977 2008-09-10 10:53 PM

引用:

作者: 放下是真功夫 (文章 2025398)
謝謝cara 美女 提點

存證信涵 這我當然懂

只是走到這一部 難免會想到下一步

打官司

這...打官司追討 10 萬元...

實在不能算是最好的方法 :on_22:

一般俗仔看到從政信函就會乖乖的ㄚ

所以官司就可以免了

順利的話~:on_55:

oya1340 2008-09-10 10:54 PM

如果有簡訊(印出來越詳細越好)或是其他文書可證明他有借款的話...那就可以使用民法去追討..強制他由每月薪資扣錢償債..但是如果都沒有的話那就比較困難啦:on_22::on_22:
先去申請-->
支付命令的意義
    債權人對債務人的請求,如果是請求給付一定數量的金錢(如新台幣壹拾萬元)、可代替物(如上等蓬萊米壹佰公斤)或有價證券(如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一千股的股票,可請求法院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督促債務人在收到支付命令後二十日內,向債權人清償並賠償程序費用。此種請求方法較訴訟程序簡便、迅速、省費且其效果與確定判決相同。

  聲請支付命令的方法
   (一)使用司法狀紙,繕寫支付命令聲請狀。
   (二)聲請狀內應表明下列各款事項:
     1雙方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姓名、住所。
     2請求的標的及其數量。
     3請求的原因及事實。其有對待給者,已履行之情形。
     4表明請求發給支付命令。
     5法院(應向債務人住所地、法人主事務所或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聲請)。
   (三)應按債務人人數附具聲請狀繕本。
   (四)每件應繳聲請費新台幣壹仟元。
   (五)如果債權人應為對待給付尚未履行或須外國為送達或依公示送達時,不得聲請發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的效力
   (一)支付命令應送達給債務人,如果發支付命令後,三個月內不能送達給債務人時,支付命令失其效力。
   (二)債務人接到支付命令後,可在二十日內向發支付命令的法院,不附理由提出異議。此時,法院即按起訴或
聲請調解處理。
   (三)債務人如不於前述二十日內提出異議,該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即如債務人不為清償,債權人
可憑該支付命令及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對債務人聲請強制執行 ,以滿足其債權。

然後就可以申請-->
強制執行法
1. 第二十七條(強制執行)

債務人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或雖有財產經強制執行後所得之數額不足清償債務時,執行法院應命債權人於一個月內查報債務人財產。債權人到期不為報告或查報無財產者,應發給憑證,交債權人收執,載明發現有財產時,在予以強制執行。
2. 第五十條(查封動產之範圍)

查封動產,以其價格足以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為限。
3. 第五十條之一

應查封動產之賣得價金,清償強制執行費用後,無賸餘之可能者,執行法院不得查封。查封物賣得價金,於清償先債權及強制執行費用,無賸餘之可能,執行法院應撤銷查封,將查封物還債務人。
4. 第十六條(異議之訴處理)

債務人或第三人就強制執行事件得提起異議之訴時,執行法院得指示其另得起訴,或諭知債權人,經其同意後,即由執行法院撤銷強制執行。
5. 第十七條(第三人財產之禁止)

執行法院如發現債權人查報之財產非債務人所有者,應發債權人另行查報,於強制執行開始後發現者,應由執行法院撤銷其執行處分。
6. 第二十一條(拘提債務人之要件)

債務人受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執行法院得拘提之。
7. 第二十二條(對債務人之拘提管收)

一.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者。 二.顯有逃匿之慮者。

三.就供應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者。

四.於調查執行標的物時,對於法官或書記官拒絕陳述者。

五.違反第二十二條規定,不為報告或為虛為之報告者。

如何依強制扣薪三分之一

依強制執行法,債權人第一要取得執行名一(如本票裁定或是支付命令或是經過判決取得判決書)之後債權人取得確定證明書(約20天)以後,債權人拿到執行名義及確定書以後向執行法院強制執行處聲請向債務人之工作地(及第三者)強制執行扣押債務人薪資三分之一。



最後他就會每個月還錢啦...還要順便還你去申請上述東西的費用唷!!



ps:私下勸您不是自己的事別去淌混水比較好唷



其他有請薑王爺啦~~~

a471 2008-09-10 10:55 PM

當初借款時就應該立下字據,包含還款方式、利息計算等細節,假如沒有字據如何證明

當初的債權成立?


我猜很難討囉..:on_77:

放下是真功夫 2008-09-10 10:56 PM

引用:

作者: cara551977 (文章 2025399)
一般俗仔看到從政信函就會乖乖的ㄚ

所以官司就可以免了

順利的話~:on_55:

說的也是喔

由女方的陳述來看   我的判斷 男生應該是滿懦弱膽小的

除非他偽裝的很好 :on_22:

但因為沒有照過面 所以這樣的判斷也很難說 :on_22:

放下是真功夫 2008-09-10 11:00 PM

引用:

作者: oya1340 (文章 2025401)
如果有簡訊或是其他文書可證明他有借款的話...那就可以使用民法去追討..強制他由每月薪資扣錢償債..但是如果都沒有的話那就比較困難啦:on_22::on_22:



ps:私下勸您不是自己的事別去淌混水比較好唷



其他有請薑王爺啦~~~


謝謝小護士 :on_14:

ps:私下勸您不是自己的事別去淌混水比較好唷



所以啦  還是得謹慎一點 免得公親變事主 就....冏 :on_22:


雖然電影  冏男孩  好像滿好看的

但我可一點也不想當主角 :on_14:

oya1340 2008-09-10 11:04 PM

引用:

作者: 放下是真功夫 (文章 2025410)
謝謝小護士 :on_14:

ps:私下勸您不是自己的事別去淌混水比較好唷



所以啦  還是得謹慎一點 免得公親變事主 就....冏 :on_22:

說真的請那女生自己多讀一下民法條文吧...我有附上...請他自己去跑因為那是你自己要借給人家的不要牽拖他人...自己的錯要自己擔啦...況且那又不用開庭只是文書跑流程不懂可以去問法院民法諮詢的服務台免費的阿...:on_22::on_22::on_22:

放下是真功夫 2008-09-10 11:08 PM

引用:

作者: oya1340 (文章 2025418)
說真的請那女生自己多讀一下民法條文吧...我有附上...請他自己去跑因為那是你自己要借給人家的不要牽拖他人...自己的錯要自己擔啦...況且那又不用開庭只是文書跑流程不懂可以去問法院民法諮詢的服務台免費的阿...:on_22::on_22::on_22:



今天妳最正 :on_14:




更正...妳每天都很正 :on_14: 

oya1340 2008-09-10 11:10 PM

引用:

作者: 放下是真功夫 (文章 2025429)
今天妳最正 :on_14:




更正...妳每天都很正 :on_14: 

別這樣說唷..我會不好意思的:on_58::on_58::on_58::on_58::on_58:


我剛好知道ㄇㄟ...所以就給意見啦:on_14::on_14:

放下是真功夫 2008-09-10 11:14 PM

引用:

作者: oya1340 (文章 2025434)
別這樣說唷..我會不好意思的:on_58::on_58::on_58::on_58::on_58:


我剛好知道ㄇㄟ...所以就給意見啦:on_14::on_14:


那也要妳願意說 也剛好有空說啊 :on_14:

史版就是這樣好啊 :on_14:

除了互相漏氣吐糟之外 

還能夠學習到更多 :on_02:



得之於人者 太多  出之於己者 太少

那就 謝天 吧 :on_14:

謝謝各位  :on_14:

雖然還要繼續討論下去

我還是要謝謝各位 :on_14:

KT88 2008-09-10 11:14 PM

跟乙方說 : 放下是真功夫 , 快把錢給還了 , 別讓心裏壓塊石頭

跟甲方說 : 接受是真功夫 , 錢借給人家 , 就要有要不回來的心理準備

:on_81:

放下是真功夫 2008-09-10 11:18 PM

引用:

作者: KT88 (文章 2025443)
跟乙方說 : 放下是真功夫 , 快把錢給還了 , 別讓心裏壓塊石頭

跟甲方說 : 接受是真功夫 , 錢借給人家 , 就要有要不回來的心理準備

:on_81:


我對甲方開釋過了 :on_14:

甲方是不缺錢 但她很重視錢

特別是這一份是辛苦賺來的第一份錢 

所以囉

佛渡有緣人 

還是需要當事人能體會 :on_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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