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阿珍起訴後的第N天─首映(一)
阿珍起訴後的第N天─首映(一)
懶得重打,就把在批踢踢(ptt)的文轉來...
小弟運氣好,抽到這次國務機要費案首次開庭限定30名的旁聽機會。離開後看到的新聞報導都是聚焦在扁嫂穿什麼衣服、扁嫂昏倒、審判長怒斥律師、律師輪番發言挑戰審判長.....等一些個別部分,反而提到很少我覺得有些該提的。
(也許其實有但是我沒看到,現在媒體很多家,如果有網友看到相關資料而又比我詳細, 希望能有拋磚引玉的效果。)
尤其是檢辯雙方的部分最是無聊。例如在新聞報導上,關於辯方的主張,在晚餐時也只有看到"律師團策略"的標題,然後就配上憲法52條條文,就沒了。關於辯方在法庭如何論證"違憲之虞",都非常匱乏。辯方的主張,從上午到下午一點就已經講了很多,沒道理媒體都到晚餐時間還在報那些"老梗"了吧?
(如同前述,也許我沒看到。)
還有,小弟在此想以棉薄之力呼籲一下,「沒有要去就不要網路登記參加人工抽籤」,旁聽席民眾區只有30個,今天我坐在那有一直注意,早上九點半到下午一點十分休息,最多都只有16人,總共到場的最多只有18人吧,這邊是推測,不確定,得看法院方面有無公佈才能確定。
法院開放民眾旁聽,不只是因為"社會重大矚目",即便不受矚目,也是能夠旁聽,因為法院審理程序必須滿足程序公開的要求。 換句話說,這也是人民的公民權之一。當然抽中的人可以說「去不去是我的自由」,沒錯,所以我也只好呼籲「不會去」的人就不要參加抽籤,抽中是不能轉讓的。
因為小弟也是有些聽的不清楚,筆記來不及抄、記憶力不好(老了Orz),文筆很濫、表達能力差,所以就用分篇的方法區別一些內容....
這篇大概就是些呼籲跟抱怨媒體。
說到抱怨媒體,個人必須再多講一些。關於扁嫂昏倒,小弟記得,是在十一點過不久,審判長決定休息後,阿珍在第七法庭對面作為休息區的第八法庭昏倒,當時當然是引起很大騷動。 但是蠻多媒體會寫扁嫂是在「庭訊時」昏倒,我想這應該蠻需要釐清(好像很多媒體有改正了)。雖說「庭訊時」可以廣義的解釋成「去法院的那段時間」,但還是很容易令人誤會成是在「[訊問過程中」昏倒,這差蠻多的。也許是媒體無心,又也許是要「暗示」什麼:有可能是加強悲情效果;也可能是要給人「又再演戲」感覺。 總之無論如何,事實怎樣就是怎樣,能夠確實最好。用字遣詞的影響實在太大,媒體擁有很大的權力,閱聽人不得不慎防被欺蠻。 (會不會也會有人覺得我在騙人阿?沒差,反正儘信書不如無書,也許我根本記錯或真的也是在寫豪洨文)
最後,再講一個,媒體一直報導「律師被審判長怒斥」、「律師輪番發言干擾」,但其實並沒有這麼嚴重,那只是剛開始時的一小段磨擦,媒體說的好像律師很狡猾、詭詐。 (當然有這樣的律師,但是媒體製造的映像等於模糊事實)
我一直說媒體媒體,會不會有人說我在暗示統媒還什麼中資的啊?沒有... 這樣的現象,親藍親綠媒體都有之。也許會得罪媒體界,但畢竟,「腦殘記者藍綠都有」,道理大概跟「腦殘政客藍綠都有」一樣吧。
這篇先到這...我還想講 1.辯方的論述,還有 2.旁聽的大概路程,這樣板友們未來抽中去到法院旁聽比較不會像無頭蒼蠅 (我今天去也是呆呆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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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另外一篇的部分轉貼
引用:
(二)
另外,大家有看到柯建銘柯總召痛批法官沒有人性吧?因為審判長說「躺著也要應訊」。
如果我沒去旁聽,只看電視,我也會覺得怎麼中華民國有這種法官,"死了都要訊"?
(好像媒體已經改掉了吧,但我有看過一下這樣的報導。好,我懶得對媒體公平,再去電
問他們是不是有這樣的意思了,反正他們平常作報導也沒這樣,真的是我誤會的話就當作
他們倒楣。)
可是,我看到的是。當十一點到十一點二十的休息結束,繼續審理時,審判長問陳醫師
「可以告訴我們夫人的狀況嗎」「夫人的狀況怎樣」這類話。陳醫師就回答血壓、血液循
環那些狀況,審判長繼續問何時能恢復正常以及能不能回來應訊那些問題。後來陳醫師又
繼續說明一些狀況後,審判長才說了那些"沒人性"的話,「躺坐會比較好嗎」「要躺著也
可以」「打點滴」「空間上都能配合」這些話。
明明是很就事論事、順應情勢,卻被說成沒人性,蔡守訓法官應該覺得很冤枉吧。
但是這是柯建銘亂講話不明事理嗎?是他白痴瘋子嗎?
應該是媒體誤導柯建銘說這種話才對吧。我以我對媒體的偏見作這樣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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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部落格還有很多文章,不過看不順眼的人當然覺得他是偏綠的,所以什麼都會排拒吧。其實我只是覺得很難過,原來大家的愛心是跟著媒體走的。在這邊曾有人跟我說過,要給媒體多點包容,我很贊同。只是我也希望媒體能自愛點。
這是部落格主人旁聽做的整理:
http://www.wretch.cc/blog/allen7235&article_id=11562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