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2007-09-12, 06:56 PM | #1 |
管理版主
|
新聞轉貼 - 襲胸10秒無罪後患 捷運出現性騷5秒狼 警方仍移送
更新日期:2007/09/12 13:20
台北市警方前天抓到一個在捷運車廂用手碰觸一名女乘客的私處的男子,女乘客發現後將男子扭送警局,不過男子竟表示,先前摸胸10秒沒事,他才摸5秒,應該也沒事,讓承辦員警直說太誇張,還是依法將他移送。 早上7點多的捷運車廂,擠滿上班上課的人潮,被害女子當時搭乘捷運從南京東路站到中山國中站時,一名男子利用車廂行進移動,用手碰觸被害人私處。 被害女子發現後大叫「有色狼」,將男子扭送警局,男子先是辯稱在保護背包,之後更囂張表示,先前彰化摸10秒的人都沒事,更何況他才摸5秒,讓承辦員警聽了大罵胡來。 對女子襲胸10秒獲判無罪,當時檢察官是以強制猥褻最起訴,和這次情況並不相同。 律師劉師婷表示:「如果他是用強暴、脅迫、恐嚇的方法,為猥褻的行為的話,是屬於強制猥褻的範疇,如果他不是屬於用強暴、脅迫、恐嚇方法的話,是單純的性騷擾。」 這次被抓的男子自稱是某家航空公司的培訓機師,擁有高學歷卻還是價值觀偏差,警方以性騷擾防治法將他移送。 本則新聞由ETTODAY提供 2007/09/12 http://news.msn.com.tw/news268249.aspx 如果這男子還真被判無罪的話 那女士們在公共場所要小心了啦 10秒以內都無罪..所以請忍耐超過10秒後再大喊 : 色狼!! 可能要與旁邊的人對時記秒 不然10秒鐘要如何認定呢 都是那個法官惹的禍啦!!!! |
送花文章: 39317,
|
2007-09-29, 09:49 PM | #8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
引用:
這樣的判決範例,不只會牽連到他自己的母親、妻子、女兒和孫女兒的自尊,更進一步的,會侵犯到所有世世代代的女性同胞們。一切的非法的猥褻行為,都會被曲解為,只要侵犯女性肉體自主的權益不超過十秒鐘,就都均屬無罪,大可放心行之,這不是在鼓勵惡人犯案、唆使別有用心人作奸犯科嗎?法律的邊際效應在哪?連最終捍衛人權的利器都扔掉不用了,真是豈有此理﹗ 這個法官的女性家族親人,能承受得了眾男人的十秒之內的非禮性騷擾嗎?且佔其便宜後的男人,能不食髓知味的一犯再犯嗎?他自己受得了嗎? 這樣的法官還有什麼能力來主持公道?如登徒子們鎖定他的家人犯案,他還能如此輕率的判決嗎? 不能正義的執行法律,這樣的的法官,鼓勵人們惡向膽邊生,他不是惡人的庇護者?那他又是個什麼東西?讀法律的竟然是惡人的護法,真是去他的﹗ |
|
送花文章: 71895,
|
2007-09-30, 02:54 PM | #10 (permalink) |
列管會員
|
今天小弟搭公車的時候,聽到坐我後面有兩位國中生,他們之間的對話我講給大家聽聽,我當時聽了快要吐血
有一位就說他父親是某知名的商人,在桃園與大陸蘇州開工廠,很有名,還認識很多律師,這還不打緊 更扯的是他還說什麼只要有錢,無罪都可以改成有罪,有罪都可以改成無罪,只要有錢,法律都在我們手掌上面玩弄 另外一位都不說話,都是聽旁邊的一直說話 各位!這是真實發生的事情,我那時候聽的簡直快要吐血,現在這社會怎麼了,價值觀與道德跑到哪裡去了??? |
送花文章: 56979,
|
向 lutunhsiang 送花的會員:
|
grc45 (2007-10-01)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
|
相似的主題 | ||||
主題 | 主題作者 | 討論區 | 回覆 | 最後發表 |
Lovesan攻防火 | flybird03 | 一般電腦疑難討論區 | 4 | 2003-11-11 05:12 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