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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9, 09:08 AM | #1 |
列管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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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把狗丟國道 肇事要吃官司
把狗棄置在高速公路,小心吃上官司。桃園地檢署指出,這等於把「障礙物」丟在高速公路,一旦發生車禍,難逃過失傷害、過失致死責任。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李家豪指出,把狗遺棄在高速公路、快速道路上,狗會驚慌、亂跑,一旦發生車禍,且證明和狗有關,並造成人員傷害或死亡,飼主就有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責任,被害人可提出民事求償。 檢察官黃榮德認為,棄狗地點關係到是否觸犯刑法,如果丟在高速公路上,且造成損害,狗主人當然得負刑責;如果是丟在路邊,狗自行跑上高速公路,倘發生車禍,可能很難追究狗主人的刑責,只能根據動物保育法裁處行政罰鍰。 以上來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9/2/17w7w.html ================================================= 我覺得,沒錯,亂丟寵物的確會造成他人危險,因為我看太多貓狗被車奪走生命,那軀殼的慘狀,可是有無想過,既然現在把狗丟掉,那當初為何養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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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3 位會員向 lutunhsiang 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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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9, 06:50 PM | #2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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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養狗的時候並沒有想到要遺棄呀!!
這問題就好像去問分手的情侶或離婚的夫婦 如果要分手要離婚..那當初幹嘛要交友或結婚呢?? 我想這問題不該是這樣去質問的 而是會養寵物的都該是喜愛寵物 既然喜愛為何不想個妥善的方法來解決呢?? 幫她找個好的新主人...或是交給棄養中心來處理 為何要選個丟棄的方式讓他們自生自滅呢 就算真的要丟棄也該選個深山野嶺的吧 怎會那麼慘忍的丟棄在公路上 不過說到肇事者要吃官司 這....可能嗎?? 除非寵物身上有晶片可供追查 否則不是說的讓人笑話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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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a551977 (2008-10-19)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2008-10-19, 07:21 PM | #3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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