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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港案》拿了前金還嫌少 後謝加碼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2008.12.13 04:23 am 檢方查出南港展館力拓營造為了取得標案,行賄當時的總統夫人吳淑珍打通內政部,也行賄評選委員,不惜加碼廿萬元誘使評選委員取消出國參加評選會議,或加碼一倍賄款壓過其他競標廠商。 檢方查出力拓行賄評委的價碼是逢甲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鄭聰榮二百萬元、北科大土木系副教授王隆昌一百廿萬元、成大建築系主任江哲銘五十萬元、逢甲土木系副教授郭永傑一百萬元、淡江建築系副教授周家鵬一百萬元、文化都計系教授陳博雅一百萬元、成大都計系副教授王振英五十萬元。 檢方調查發現,力拓總經理蔡尚清、特助黃維安拜訪九名評委,只有兩名教授拒絕收賄;另六人第一次即答應收賄,王振英則要看力拓標案內容再決定,之後還是收了錢。 據蔡尚清、黃維安供稱,郭銓慶交代以前金、後謝行賄評委,鄭聰榮收了前金,在評委會議召開前夕,突然告知黃維安有其他業者也來請託,暗示提高賄款。郭銓慶再付鄭聰榮五十萬元,鄭共收賄款二百萬元,排名第一。 黃維安拜訪王隆昌時,王表示評委開會日他出國,無法與會。郭銓慶加碼廿萬元讓王取消出國,如期參加評委會議;王隆昌收賄一百廿萬元,名列第二。 南港展覽館開發案是扁家洗錢籌碼,力拓為了取得開發案而行賄扁家,恐難逃牢獄之災。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高彬原攝影 檢方取得蔡尚清、黃維安出差費紀錄和行賄時間地點後,比對七名教授的行程,兩者吻合;以力拓提款時間、金額,比對七名教授存款時間和金額亦相近,認定七人收賄。 起訴書中檢察官指責,七人均為人師表,在國家重要工程擔任評委,理應以其專業知識為全民選出最好的營建商承攬工程,竟為私利收受業者賄款,且犯後都飾詞狡辯,毫無悔意,因此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2008/12/13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4642048.shtml ------------------------------------------------------------------------ 整本起訴書比電影情節還要精彩 幾乎每個部分都令人嘆為觀止 南港案的評審大學教授們竟然有人為了50萬元出賣自己的人格?就算暗示提高賄款到200萬的教授,比起海角七億簡直是小巫見大巫,下場跟污億以上的人被求重量刑一樣,划得來嗎? 學理工的錢比較難賺?還是高學歷真的比較笨? ps:馬英九不要再迷信高學歷的博士會才德兼備 此帖於 2008-12-13 01:50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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