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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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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跟熟朋友才會叫對方的"名",一般稱呼用姓氏 記得學生時代大一英文課,老師是個老美,上第二堂課就有學生直呼他的名字"Bill",他有點不高興用中文回應"我跟你很熟嗎?" 台灣的媒體尤其沒水準,怎何以在正式的新聞報導以"小布希'來稱呼美國總統?老美習慣用"Mr. President"總統先生,不然總統歐巴馬(他的全名是Barack Obama),很少人會公開喊他的名字 去年途經香港,剛好看到他們的新聞報導,主播剛開始報美國的新聞~"美國總統喬治布殊...",後繼報導就一直用"布殊總統" 除了馬英九,他在公開場合永遠都是稱"陳總統,陳水扁總統,陳前總統",並不會叫"阿扁"或"阿扁總統",那怕陳水扁在位時媒體包括三立,民視也一樣直稱"阿扁",這是非常不得體 當然,不用像以前那樣繞口"李總統登輝先生",蔣總統經國先生" 此帖於 2009-02-13 03:59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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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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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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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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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布希在位時,布希總統就只有一個,很名顯不會指他爸爸 台灣的媒體常以小布希稱呼,拿掉總統的尊稱,我認為不妥當在這裡 陳水扁上台後還與李登輝相親相愛時期,兩人公開出席的場合,李登輝走在陳水扁之前,媒體或群眾打招呼"總統好",老李還先揮手致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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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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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來談一下發音法的區分技巧,明乎此理可讓您發音正確,開口時信心十足,例舉如下︰
以母音 e 結尾的字,前一個音節的母音要發「原字母」的音,如 made, kite, side, Mike, pipe etc., 有沒有看出來?為什麼呢? 因為字後的母音 e 是不發出聲音的 silent (靜默)e ,換句話說,等於是虛字,這是英文音節增加字母拓字的無奈﹗ 所以您可回顧那個 made, 的前一音節的 a 唸的是原來 ABCDE 的 A 原音;相反的,如 mad (動怒),它就因為是 A、E、I、O、U 五母音之外的子音 D 所結尾的,所以 ,mad 中的母音 a 就要唸成似 ma 非 ma 的類似撒嬌音 mad(這很難形容),當中的 a 不能唸成原來的 ABC 之 A 音就對了﹗ 那麼,kite (風箏)原音 I/kit (短促音 I)(成套工具)和 pipe 原音 I(水管)/pip(短促音 I )(水果籽),就可以發出真正、正確的音了。 明瞭了這個技巧,那麼 rape (強姦)和 rap (饒舌樂)就再也不會因唸錯而貽笑大方了。 其餘類推;祝好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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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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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般看來,我們的媒體就有「趨炎附勢」之嫌了;客觀中立是媒體的脊樑,立場曖昧傾斜,以後說出來的話就無法中流砥柱了,這是媒體大忌;媒體的職責是把真相不畫蛇添足的呈現給出來,最終讓大眾來做公評,我經常聽、看到台灣的媒體群,濫下論斷,這是外國先進媒體所沒有的﹗ 會濫下論斷的媒體,只發生在專制、獨裁的落後國家,未審先判、蒙蔽蒼生,一手遮天,把廣大的群眾當傻子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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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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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大移民到國外多年,用中文思維寫/講英文應該越來越少
我國從小開始學習英文,除了教學的材料不好,老師也許是本地人關係,並沒有教導用英文的思維寫作,只管寫出來文法沒錯就可以,可是老外看完還是要用猜的(老師是台灣人他當然看得懂中式英文,自然不會去糾正) 上了大學如果遇到外籍老師問題就一大堆,記得大一英語時作文美籍老師要求我們互相交換改正,文法上大家都很少出錯,內容也看到懂,最後交給老師手上,他會用中文問"你們在寫什麼?" 舉例說~ 中學時代忘記帶課本,正常會這樣說"I forgot to bring my book",基本上,完全沒有錯誤可是太中式化,如果這樣說就像英文語法"I left my book ho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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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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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您忘了打個字,那就是介系詞(前置詞)at (place);您是意外的遺漏了,可我正好可以借題發揮,來談談 pre-position (preposition)這個在英文中很奧妙的字。 在中文的習慣上,我們可以用一字多代的說,比如前述的 at home, 在中文就以(在)來輕易的表達,但是,英文的介詞就變化多端了,舉例來說, in the locker, on the right hand side, behind you, over there, etc., 在中文字中只需用一個(在)+ 任何地方或位置就可輕舟已過萬重山。 但是問題來了,對於非以英語為母語的人來說,如非用心去體會和浸淫,那麼,就會因介詞的辭窮而胡亂套用(這很類似中國大陸的簡體字推行後,以少代多,一字多用就會在使用正體字出現很多錯誤一樣),結果弄巧成拙。 改進的方法其實很簡單,就拿我在小時細看一本美國小說,不用花冤枉的時間就可以輕易的掌握到所有的文法,如介詞就是多看它們在名詞前出現的大量的重複比率,不用去背就可在習以為常的語感中自然化為己有。 小說的寫法基本上都是簡單句 (simple sentence),只要稍微注意動詞(句中的靈魂)的時態,基本上就已能全幅的掌握該句中的精神,再由稍多的句子的集結描述,就形成了文中的段落或章節(paragraph),再集合數段段 章節就編成了文章(article),寫得好就是論文,讀多了就可以揣摩出交互相應的複合句(complex sentence)了,讀寫英文根本就是「易如反掌」(a piece of cake),多讀,多看,多寫,多聽,多問,多比較,多校正,不怕羞,不裝懂,這樣實事求是打基礎,要英文不成功也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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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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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我丟下太久了,過去工作關係跟美國總公司常e-mail往來,電子郵件內美國人有多簡單用多簡單,不要說介系詞,句子中常看到連動詞都沒有 加上看美國電影太多,美國人發明的新語法,常常違反我們從小在教科書學到的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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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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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動詞都缺席的句子,這句話已成無主孤魂了,真是胡鬧﹗ 此帖於 2009-02-14 11:54 AM 被 grc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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