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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05-08, 06:24 AM   #1
YaYa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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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新聞轉貼 - 林口成流浪狗天堂 餵食流浪狗擬開罰

更新日期:2009/05/07 15:47

有許多新建案的台北縣林口鄉,現在成了流浪狗的天堂,鄉公所決定依廢清法告發擅自餵養流浪狗的民眾,不過勸導期間,鄉公所只掛了個小到不行的告示牌,民眾說根本不知道有這回事。

來到台北縣林口鄉如果把手中沒有吃完的廚餘,拿去餵流浪狗,那麼你很有可能會收到一張最高6千元的罰單。沒錯,這個小小的壓克力告示牌白底紅字,掛在流浪狗最常出沒的地方,上頭註明「流浪狗不易捕抓,嚴禁餵食」,要防的就是流浪狗群聚發生咬人意外,不過這告示牌小到不行,連民眾都說太不明顯。

本則新聞由NOWnews提供 2009/05/07

http://news.msn.com.tw/news1273962.aspx

這算共犯結構嗎???
好奇怪的犯行呀!!

讓流浪狗餓死...不知道是否也該算是虐待動物呢??
YaYa07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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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05-08, 09:06 AM   #2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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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法令思考的角度錯誤了
應該要去懲罰那些遺棄狗狗的主人
流浪狗這個問題的根本就是有人遺棄咩


之前在校園常常見到很多人
覺得自己有愛心?還是狗狗很可愛?莫名其妙想要養寵物?
就會弄隻貓貓或狗狗

後來才發現養寵物有這麼多意想不到的麻煩處
養沒多久就開始遺棄貓貓狗狗
這才是流浪動物的問題根本
__________________
幸福背後要付出的代價是非常非常大的
但人們往往只看到幸福的假象
卻沒想著該付出的努力代價

本是浮雲隨風飄 落下凡塵惹塵埃
我究竟還要走多遠的路才能獲得別人的認同
古里特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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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05-08, 09:43 AM   #3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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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共犯結構嗎???
好奇怪的犯行呀!!

讓流浪狗餓死...不知道是否也該算是虐待動物呢??
流浪狗怎麼可能餓死啊,除非它沒有腳
又不是大都市,沒人餵它自己也會覓食好不好,狗的智商是沒有人類高但也沒你想的那麼低啦

餵流浪狗的人才是壞人啦!是自以為是好人的殺手啦!
除非你要帶回去養,不然就不要餵它,讓狗狗習慣了人類的接近,它才會萬劫不復。唯有保持對人的高度警戒,它才能活下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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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05-08, 03:35 PM   #4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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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在地上搞髒
那就是濫用法條
被罰的人可以用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25 條
濫權追訴處罰罪
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o=1C0000001125

(明知沒有弄髒你還引用錯誤法條
如果是說
廢棄物清理法 第二十七條 ...飼養禽、畜有礙附近環境衛生
但流浪狗是無主物,所以 餵食非飼養)
http://72.14.235.132/search?q=cache:...&lr=lang_zh-TW

===================

也不是說贊成隨意餵狗啦~
只是說

本來是流浪狗問題
卻搞成
廚餘餵流浪狗硬說成搞髒環境 問題 (這就是公務員便宜行事心態)
那如果有人不是拿廚餘餵狗
就沒問題嗎?

基本上有人想餵
那就告誡他
請他起碼收養一隻
不然不要讓他有一餐沒一餐的最後傷人的好...
mini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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