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31, 06:27 PM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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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沉寂13年!宋七力低調揚法 信徒花6億供養
新聞出處: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17/1xy6m.html
沉寂13年!宋七力低調揚法 信徒花6億供養 更新日期:2009/12/31 01:22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十幾年前以分身為名的新興宗教領袖宋七力遭人指控,說他利用分身顯靈的照片向民眾詐財而名噪一時。近幾年,宋七力行事十分低調,並以隱密的小茶室取代大道場傳道,但他的魅力依舊不減,光是信徒供養,一年就可高達6億台幣。 民國85年,宋七力遭民眾指控用分身照詐財,當時北市府拆了他的顯像館而轟動一時。近年來他在詐欺案獲判無罪後,傳道事業有逐漸擴大的趨勢。幾年前他在台灣備受爭議的顯像照片被送到日本專業攝影單位審核,最後結果顯示他不是作假,讓沉寂十年多的他準備東山再起。今年5月,他還專程到東京開設法身宗佈道,讓許多信眾們準備啟動大規模傳教行動。 據了解,位於南京東路知名火鍋連鎖店的VIP室就是他與信徒定期聚會的地方,而光是信徒供養金,就可高達台幣6億元。除了台灣人外,還會有不少遠從日本或其他國家的民眾會前來參拜。宋七力的個人魅力風靡東洋,但他充滿爭議的過去是否會跟著跨海掀波,仍是各界關注的焦點。(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張禕呈、楊尚仁) ================================== 果然宗教是最好的斂財工具...研讀佛經中...請叫我亂入法師 |
__________________ 愛的時候,可以不公平;不愛了、分開了,總該公平了吧 重情重義重粉味 愛台愛鄉愛查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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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31, 09:45 PM | #5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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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日本哪個專業攝影單位審核請公告一下,還是宋七力或他的信徒告知媒體的? 我很厭惡媒體替這種事作宣傳又不用功,如果只是他們片面的說法就應該去查證是啥單位,還是他的信徒自己開的攝影單位? 我真心希望台灣能出位會"分身的神人",不要躲躲藏藏,如果分身照證實是真的,哪何不公開表演讓台灣大眾信服 宋七力能讓我相信他真會分身,2012年出來選總統,我必投他一票,將來選上至少會分身到美國或其他國家談判...中共要施壓也擋不了,,最重要的配合節能減炭,不用坐交通工具省不少錢(這點馬英九是沒法做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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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1, 08:21 AM | #8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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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台灣檢察官當時在偵訊他的時候,跟他說..你既然會分身有這樣的特異功能..
請你表演給我看..讓我信服...如果是真的..我馬上無條件放你走..並向你道歉 ... 但宋七力卻無法表演.... 這件案..我在猜測..並非宋七力有分身能力被判無罪 而是宋七力的律師很厲害..加上..有些信徒已經算是著魔或者丟臉不願意指控..造成罪證不足而被判無罪.. 他要是會分身..只要表演著這一個技能..世界巡迴..他就噱爆了 |
__________________ 御製聖祖仁皇帝庭訓格言 人恆勞而知逸,若安於逸,則不惟不知逸,而遇勞即不能堪矣。故「易」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由是觀之,聖人以勞為福,以逸為禍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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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1, 11:12 AM | #9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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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後再經更二審仍判無罪,另一重點是全案亦查無被害人?到了二審之前出來指控的受害者都被擺平了?不然,一審怎會判七年?(地院法官耍寶宋七力判"七"年?) 一般老百姓沒注意到,台灣司法怪誕之事,此案一審有罪,二審無罪,高檢署檢察官並未提起上訴以致全案無罪定讞 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同樣是經過一,二審都宣判無罪,高檢仍提上訴到最高法院,當時就有人質疑,即然地院及高院都有相同見解,檢方又提不出新事證,何必浪費司法資源上訴到底?據當時報導,檢方解釋上訴是慣例要走完三審程序.... 可是宋七力案沒任何解釋卻靜悄悄不提上訴 以上兩個案件標準不一,要不要上訴的最後決定是檢察總長,竟然是同一人就是爭議性很大的姓陳哪位 ps:台灣司法問題不在法院部份,要遇到暗樁也得看運氣(土城哪位明年運氣不錯?二次金改案又抽到籤王,就是哪位去年無保開釋放他回家),檢察單位屬行政體系,只是他們稍稍動一下手腳,案件會不知不覺消失了,景文高中弊案就是檢察官過了時限沒提上訴,全案被告無罪且檢方不得再議 此帖於 2010-01-01 03:36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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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1, 04:07 PM | #10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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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景文高中弊案,堪稱是台灣司法界的'終極典範",這是發生在2004年以前的舊案,也是教育界有史以來最大的醜聞..
起訴33人,一審宣判十五人無罪,其餘被告都判刑,前教育部次長判最重12年有期徒刑 一般來說,檢方起訴的有一半無罪當然不服氣會上訴高等法院,同樣被判刑的也會上訴 最神奇的地方是,承辦劉姓檢察官過了法定時限沒提上訴,結果依照法規此案"終了",不管一審有罪沒罪全部沒事,這樣官司就了結,一個字"爽",真的不知他們祖先積了什麼大的福德,簡直是天上掉下的最佳禮物,且全案檢方不能再提任何法律上的異議 劉姓檢察官的辯解是公務太繁忙,加上案件太複雜來不及整理以至過了上訴期限,當時司法界就指出這是對外行人說的,過去慣例是發現來不及可先提上訴再補書面文件是可行的,劉姓檢察不是菜鳥怎會不懂如何作業? 上述的檢察官經常上政論節目,以司法改革自居,還是檢改會的成員,竟會犯這種錯誤實在令人費解? ----------------------------------------------------- 臺灣教育界最大貪瀆弊案景文案一審15人獲判無罪 臺北司法機構1日對被稱為“臺灣教育界最大貪瀆弊案”的“景文案”作出一審判決,33名被告中,15人獲判無罪。臺灣前“教育部常務次長”林昭賢因為不當核準臺灣景文高中增班以換取超低價買入別墅,判刑最重,被依收賄罪名判處12年徒刑,剝奪“公權”6年;另有13名被告 分別因貪瀆、偽造文書等罪名判處3個月到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t_1502414.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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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1, 04:13 PM | #11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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