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2010-03-16, 02:52 PM | #1 |
註冊會員
|
新聞轉貼 - 寬恕是美德… 不能用錯地方
【聯合報╱王建煊/監察院長(台北市)】 2010.03.16 02:30 am
有次彼得問耶穌,如果有人得罪了我,我要寬恕他多少次呢?七次可以麼?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七次,是七十個七次。當時猶太人寬恕人三次,已是高標準,彼得說七次,心想耶穌一定會讚美他一下,可是耶穌卻說要七十個七次。七十個七次是個形容詞,意思是無止境的寬恕人。 最近大家常談寬恕,要廢除死刑,甚或對已判處死刑者,故意不執行的。也有人為文,說如果有人殺了他的家人,他會饒恕殺人犯,這當然是了不起的,也符合聖經的教導。但大家一定要注意,這些都是由個人出發的饒恕,你可以饒恕他,這是你的美德,也是你的自由。但檢察官仍會對殺人犯提起公訴,交由法官審判。這時檢察官不可說,我要寬恕這個殺人犯,我不提起公訴了。法官如判了死刑,就應依法執行。這與被害人或家屬是否寬恕是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 法官在判人死刑時,心中一定是很痛苦的,法官也有寬恕的美德,但這種美德在執法時,就應擱置一邊,而必須依法論罪。 台灣現在有些亂,這與大家動輒好鬥,鬥得你死我活有很大關係。台灣確實需要更多寬恕,但寬恕不能無限上綱,用錯地方。 寬恕是聖經上所提的各項美德中,可能是最難實踐的一項,有時因一點小事,都寬恕不來,況且是對被判處死刑的人,要受害人寬恕,真是不容易。寬恕說來容易,當自己碰到時,情形就可能有變。據說從前有位法官對強暴案都輕判,認為這是男人性衝動,在所難免。但後來他的女兒被人強暴了,看到女兒痛不欲生的歲月,心中傷痛尤甚於被強暴的女兒。後來凡是到他手上的強暴案一律重判。 有次一位愛心人士問一位農夫,如果有洋房願不願意捐出來幫助窮人,農夫說願意。又問他如果有汽車,願不願捐出來,他說願意。最後問他如果有兩隻雞願不願捐,他說不願意,大家甚感奇怪。房、車都願意捐,為什麼兩隻雞卻不願意捐了呢?農夫說,他沒有房也沒有車,但他有兩隻雞。 心裡想寬恕,嘴裡也說要寬恕是一件事,但事到臨頭還能不能誠心寬恕,可能又是另一件事。所以當我們談對死刑犯寬恕時,也要設身處地的想,不要將這些受害人的家屬,都貶為是缺乏寬恕美德的人,當然更不能將自己聖人化。 聖經上說愛必管教,我們愛台灣,壞人必須要受到管教,眾多的台灣百姓,才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至於這種愛的懲罰要到什麼程度才稱恰當,例如要不要有死刑,這是可以討論的。但不能隱含著,不執行死刑或主張廢除死刑的人,就是行寬恕的人,反之,就是不寬恕的人 【2010/03/16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477373.shtml ------------------------------------------------------------------------- 星雲:造因不受果報 不合天理 【聯合報╱星雲/南華大學創辦人】 2010.03.13 05:24 am 前天,我因接受香港大學名譽博士學位前來香港,昨晨在港獲知法務部長王清峰,因主張廢除死刑而請辭下台,不禁有感。 關於死刑的存廢,多少年來社會各界的看法,見仁見智,各執所是。人道主義者,主張廢除死刑。當然,死刑雖免,活罪也是難受;用活罪代替死刑,也不能不算是一種懲罰。只是站在佛教善惡業報的觀點,所謂善和惡,中間的地帶,還是有很多討論的空間。 所謂死刑,它是對於受刑人所作惡事的懲罰。然而一個人做了什麼樣的惡事,應該被處以什麼樣的刑責,兩者之間也要符合對等的原則,才有所謂的公平、公正;如果為了懲惡罰錯,一概以死刑來處理,也非究竟。 例如,我在童年的時候,看到有人被蚊子叮咬,即刻就一巴掌把蚊子打得粉身碎骨。我覺得人類對蚊子的刑罰,未免過重!因為牠只吸你一滴血,罪不致死,你卻要牠用一條命來報償,實在是太過嚴苛了。所以我過去的童心,就跟蚊子開個玩笑,牠來叮我的手臂,我就把手臂的肌肉夾緊,箝住蚊子的嘴,牠就無法飛走,我再用手去碰牠,牠就恐慌、畏懼,牠也無可奈何。大概一、二分鐘之後,我還是把牠放了,我覺得已經給牠應有的懲罰了。這是我童年時對於賞罰平衡的觀念。 記得廿多年前,蔣經國先生主政的時代,在台北街頭發生過一起飛車搶案,一位機車騎士搶了一位婦女的數萬元。蔣經國先生聞後大怒,二、三天內就把這名年輕人判處死刑槍決。這樣的案例實在有失公平,因為基本上,一條生命不是數萬元的價值。雖然蔣經國先生是為了台灣社會治安,希望藉此以儆效尤。但後來台灣的搶劫案件並沒有減少,反而死刑的殺戮愈多,鋌而走險的人也為數增加,可見死刑並不能完全嚇阻犯罪的發生。 不過,「亂世用重典」雖然不一定能收到遏阻犯罪的效果,但廢除死刑,在佛教的因果法則上,也是無法成立的,因為「如是因,招感如是果」,造因不受果報,也是於理不合。因此,我們可以希望減少死刑,儘量不用死刑,而改用其他方法來代替死刑,但不主張廢除死刑。 我雖然大致贊同死刑不可以輕易動用,刑法也不一定都要人抵命,而可以採取關閉、隔離、苦役、勞工、改造、教育,何必一定要用死刑呢? 但是,有一些惡性重大的人,玩弄人命,逼人致死,甚至殺人無數。如此「有其因,必有其果」,如果全部廢除死刑,那麼許多被殺死的人難道就該死,而殺人者卻該活?這都有失因果公平的道理。 說到因果,日本早期有位楠正成將軍,因受冤枉而被處死刑。受刑後在他的衣服上留下五個字:「非、理、法、權、天」。意思是說,「非」不能勝過「理」,「理」不能勝過「法」,「法」不能勝過「權」,有權力的人可以改變法律,但是「權」卻無法勝過「天」,「天」就是因果的法則。 我們的社會,是依法律來維護社會秩序,法律對社會及大眾都是很重要的。然而在「非、理、法、權、天」五項之中,法律並不究竟,像心中的罪惡,法律無法制裁,內心的牢獄,法律也不能將之去除;唯有在因果的理則之下,才有公平可言。 坦白說,在刑罰上,像過去台灣曾發生重大的白曉燕案、陸正案,死刑要用在殺人者死上,這才是符合因果的法則。如果其他的罪行,可以考慮其他的刑罰,不一定以死刑來判決。以此意見,告知於各方友道,在未來的司法裡面,能值得參考否? http://www.udn.com/2010/3/13/NEWS/OP.../5472166.shtml -------------------------------------------------------------------- 看到有兩篇不同的評論,一位是基督徒,另一位是佛教界的大老 他們二人雖不能完全代表所屬的宗教,至少表達的觀點都大同小異 與友人討論死刑問題時,想到一個論點,台灣的死囚除了手段兇殘,都是在審判過程中亳無悔意才會被法官重判 人權團體要求受害家屬寬恕放下仇恨時,前提是加害者有沒有悔意?寬不寬恕他根本不在乎,這又有什麼意義? 就像歷史上南京大屠殺,對於日本的暴行我國政府都以寬恕包容的態度,日本有領情嗎?對方不承認有此事還誣賴說是中國人造假的,日本何需任何人原諒或寬恕? 王清峰身為人權律師時,多年為台灣慰安婦(受害者)請命,目的不就是向日本討回'公道"嗎?請問王清峰為啥不勸導慰安婦"寬恕與包容"? 西方國家的人權團體的"偽善"也不就是如此嗎?請問他們要不要寬恕賓拉登?要不要寬恕所有恐怖份子?伊拉克前總統海珊被吊死時,為何什沒有人幫他求情?西方媒體還把他吊死過程的影像播送到全世界 |
送花文章: 204,
|
有 13 位會員向 barrielee 送花:
|
2010-03-16, 03:36 PM | #2 (permalink) |
管理員
|
這其中也涉及一點"自私",事不關己當然雲淡風輕,萬一事情發生在
自己身上時那就另當別論了.......又像"民生基礎設施",如台電的變電站、 高壓電傳輸塔、電話公司的基地台等嫌惡設施。幾乎95%的人都在使用這 些便捷的民生服務,卻排斥相關的基礎設施。只要別在我家付近就好,其 他人不甘我的事...... 設身處地用對方的角度仔細想想,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送花文章: 79396,
|
2010-03-16, 03:37 PM | #3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
引用名部落客就醬的文章
http://www.jojam.tw/blog/post/26484002 我們這年代的人,國中歷史應該都有唸過什麼漢摩拉比法典。當時,課文上提到,犯罪者必需接受「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懲罰。聽來雖然殘酷,但有效達成制止社會上的犯罪行為。 死刑,則是現代爭議性相當大的一種刑罰總稱。具體來說,死刑只是一種結果,但施行方式卻有很多。 放眼古今中外,台灣的死刑,可以說是相當保護犯罪者的了。以美國過去長期採用的電椅為例,雖然看起來很先進,但是仍然發生過數次,受刑人沒有立即死亡,只好又被電了好幾次才喪命的例子。新加坡近幾年都還發生過幾次鞭刑犯人的懲罰,就連絞刑到現在都還有八十幾個國家訂為合法死刑。 以台灣來說,多半是採取槍擊的方式;相較於上述的各種執行方式,這已經是讓犯人以最短時間腦死,減少痛苦的一種了。←而且在死刑定讞之前可是要上訴好多年,這段時間都是大家繳的稅在養這些犯人哦~ 好,我們秉持著人性本善的宗旨,即使是犯了錯的人,仍試圖給予他們最優惠的待遇,讓他們以一槍斃命的方式終結生命。但,這些人給了我們什麼? 作姦犯科、為非作歹、殺人擄掠、製造社會不安、殺警奪槍、強姦幼女、威脅恐嚇,洋洋灑灑的痛苦;這些,是我們這些安居樂業每年都按時繳稅連闖個紅燈都逃不了收到罰單都認命去繳,所應得的嗎? 我們這些一般人,討不討厭那些蹲在角落偷拍交通違規照片的條子? 討厭啊! 但是我們有恨到開車撞警然後逃逸嗎? 我們這些普通人,討不討厭在公車上大吵大叫不知節制音量的孩子? 討厭啊! 但是我們有泯滅良知到姦殺幼童還拿竹子戳她下半身嗎? 這就是我們和那些罪犯的不同。更何況,我們每年繳稅,該當兵的當兵,國民應盡的義務我們都盡了;我不明白為什麼一個法務部長可以不盡她的工作義務? 法務部長,不是清楓法師。要宣揚佛法,當初就不應該接受這份工作。但因為各種不知名理由接下法務部長乙職,在其位就請謀其政! 如果照這種因為自己宗教信仰關係就不簽死刑的方式,那以後教育部長如果信一貫道,台灣全國中小學營養午餐都要改吃素嗎? ←特別更正一下:以上關於一貫道的言論是出自於我個人過去經驗,但許多人來信或留言表示,其實一貫道並不一定都會吃素,更不會強迫家人、子女及其他人等也吃素,特別PS一下。而以上也只是做為一個譬喻,相信大多數台灣人對於宗教是很有雅量的(一個家庭裡都可以看到各信各的宗教),不會因為我的一句話就對一貫道造成誤解。我的個人經驗,並不等於全體一貫道信徒都是這樣哦! 謝謝大家~ 身為一個台灣國民,現在的情況已經是「今天不弄死他們(死刑犯),有一天我們(善良國民)就會被他們弄死!」 為什麼人民要因為一個學猴的法務部長,而活在這樣的恐懼中? 為什麼因為一個人,要害多少媽媽擔心小女兒的安危,急於讓孩子從小學防身術? 這些人的恐懼與怨懟,是不是要全部算在王部長的頭上? ←不過她連地獄都願意下了,大概也沒差這些了~ 還是說她的意思是要去觀落陰一回合? ======================================= 在其位謀其職...執法人員可以視案件事實情況予以量刑...但不能濫情而影響司法公正 |
__________________ 愛的時候,可以不公平;不愛了、分開了,總該公平了吧 重情重義重粉味 愛台愛鄉愛查某 |
|
送花文章: 3254,
|
2010-03-16, 03:50 PM | #4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
引用:
誠如王前部長自己提出,如果配套做得好支持廢死刑的比率會增加 問題是這樣的~ 1.支持/反對廢除死刑 民調可能七成以上反對 2.有配套如終身監禁,是否支持廢除 民調可能上升到4成 3.再問,終身監禁等於全國納稅人要供養他們一輩子,你願意嗎? 民調又回到七成以上不願意 同理 過去支持色情合法化的都有五,六成以上,但問到開在你家附近就沒有人同意,開賭也是一樣,誰都知賭是天性,開賭場增加經濟收益誰都認同,就是不要開在我家隔壁 |
|
送花文章: 204,
|
2010-03-16, 04:50 PM | #5 (permalink) |
註冊會員
|
我常認為西方信上帝的宗教談人權和寬恕是"偽善"
即使沒有信仰的人最常聽到他們舉聖經故事中,妓女被民眾砸石頭,耶穌以誰認為自己沒有罪的才有資格砸石去教化哪些人.. 問題是相信很多人都聽過'信主得救",教義的核心價值是每個人生下來都有原罪,不管你一生行善積福,只要生前沒有信主,死後審判仍要下地獄 反過來,像陳進興這種大惡之徒因槍斃前受洗信主,他仍可被神寬恕上天堂 可見上帝的寬恕是"有條件"說的 難怪白冰冰憤憤不平,他現世如何行善也抵不過陳進興死前信主,因此,他寧可下地獄也不願上天堂遇到陳進興 再者,宗教家喜歡選擇性的解讀慈悲寬恕,我曾問過某位基督徒,如果上帝是博愛仁慈?何故在舊約中最有名的"諾亞方舟",上帝覺得人類太壞已到無葯可救的地步,用洪水把世上壞人一次過幹掉?聖經故事中還有在其他時代,神以天火焚城滅絕壞人...這就是所謂.......寬恕嗎? 哪位基督徒無言以對,只丟下一段話,神的作為必有他的用意,不能用凡人邏輯思考神的行為... |
送花文章: 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