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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03-31, 11:50 PM   #1
YaYa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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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新聞轉貼 - 公文佚失 陳致中:扁非收發員

更新日期:2011/03/31 19:04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縣31日電)

有關前總統陳水扁在執政時,總統府有3萬多件公文佚失,高雄市議員陳致中表示,陳水扁擔任總統又不是公文收發員,怎可能管到公文如何歸檔。

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下午前往台北監獄探視陳水扁,他在步出會客室後轉述陳水扁的談話表示,陳水扁是擔任總統,不是公文收發員,在任內看過的公文,不管經過批示或辦理,看過後都交給相關幕僚處理,不可能去管公文如何歸檔。

陳致中表示,任何指控扁政府時代隱匿公文或銷毀犯罪資料的說法都是子虛烏有。

陳水扁說,馬總統上任這麼久,怎麼現在才傳出公文不見,實在不合邏輯;當初如果有問題,在政黨輪替時就要提出來,拖到現在才提出,完全是選舉考量,相信人民自有公評。100033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1/5/2p1ig.html

多可笑的硬ㄠ

可悲的是我們人民只能看著高官亂法
再聽他們亂說.........
就是不能見到他們被繩之以法

私自銷毀公文..或帶出公文...
即使當時就知道總統府買了很多碎紙機
卻沒人可以阻攔...........
憑什麼對總統的行為沒有即使阻止的能力
非要等到下野才能蒐證起訴
司法有預防的功能..怎會叫人相信呢??
YaYa07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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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04-01, 08:48 AM   #2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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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現在就是

愛台灣而貪污,無罪

親中共而執政,有罪



不管怎麼凹,自然會有愛台灣人士支持

__________________
幸福背後要付出的代價是非常非常大的
但人們往往只看到幸福的假象
卻沒想著該付出的努力代價

本是浮雲隨風飄 落下凡塵惹塵埃
我究竟還要走多遠的路才能獲得別人的認同
古里特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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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04-01, 01:00 PM   #3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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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他老爸不是收發員是收銀員啦
公文在哪他不知道,錢在哪他就知道了
elna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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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04-01, 04:29 PM   #4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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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情勢的推測,那些公文都是當年不得不留下的犯罪證據,他自己
銷毀既保住共犯也保住自己。因為當年會有些不想陪葬的小公務員
不想當共犯,於是壞人讓大尾的當自己就能掩耳盜鈴了....(被迫配
合)
__________________
http://i.imgur.com/PIIFymM.gif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a471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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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97年政黨輪替時,好像就有說過相關公文交接不清,而且缺少。
怎麼現在3年多過去了,又在吵這個問題?
不過除非是總統府內簽,否則只要是各部會發文至總統府,府內那份可以銷毀,函復的無法銷毀。
只是扁批的相關內容,大概都找不到了。

而且函復的東西是這一批知法玩法的律師粉飾過的,也查不出啥東西。

另外查了一下檔案法罰則

第二十四條明知不應銷毀之檔案而銷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違反第十二條之銷毀程序而銷毀檔案者,亦同。
違反第十三條之規定者,亦同。

銷毀公文最多2年以下徒刑,可是那些紀錄骯髒事的公文,可不只2年徒刑

目無法紀莫甚於此
__________________
御製聖祖仁皇帝庭訓格言
人恆勞而知逸,若安於逸,則不惟不知逸,而遇勞即不能堪矣。故「易」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由是觀之,聖人以勞為福,以逸為禍也。

http://img.photobucket.com/albums/v473/junhsiarn/decide12.b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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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ishiii 查看文章
記得97年政黨輪替時,好像就有說過相關公文交接不清,而且缺少。
怎麼現在3年多過去了,又在吵這個問題?
不過除非是總統府內簽,否則只要是各部會發文至總統府,府內那份可以銷毀,函復的無法銷毀。
只是扁批的相關內容,大概都找不到了。

而且函復的東西是這一批知法玩法的律師粉飾過的,也查不出啥東西。

另外查了一下檔案法罰則

第二十四條明知不應銷毀之檔案而銷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違反第十二條之銷毀程序而銷毀檔案者,亦同。
違反第十三條之規定者,亦同。

銷毀公文最多2年以下徒刑,可是那些紀錄骯髒事的公文,可不只2年徒刑

目無法紀莫甚於此
由此可知ㄚ扁真的玩法弄權到極致~~~

抓到又怎樣?~~~兩年以下,他債多不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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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毀公文最多2年以下徒刑,可是那些紀錄骯髒事的公文,可不只2年徒刑
不是說一罪一罰嗎??
三萬多份公文...那是六萬多年的刑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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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說一罪一罰嗎??
三萬多份公文...那是六萬多年的刑期啦!!
阿扁沒在怕的

到時候高喊司法迫害

外省人欺壓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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