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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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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道落胎傷人車 交通部擬提高罰款
2011年12月19日 下午10:05 車輛正行駛在國道高速公路上,突然旁邊飛過一個輪胎,這是民眾的行車記錄器拍下來的畫面,國道爆胎、輪胎脫落的意外頻傳,12月國道已經發生五起輪胎脫落或爆胎事故,造成五人死亡,而過去三年來這樣的意外事件頻率是越來越高。 高公局表示,輪胎脫落不只事故車本身拋錨,也威脅國道上的其他車輛安全,目前現行法律處分600元到1200元罰鍰,交通部部務會報決議,計畫要修法提高罰鍰,希望提高罰金,讓駕駛人上路前可以更謹慎檢查。 另外國道客運因為載客人數較多,一旦輪胎鬆脫傷亡恐怕更加嚴重,交通部研擬除了提高罰鍰,將再配合計點處罰,最嚴重考慮將取消國道路權。 http://tw.news.yahoo.com/%E5%9C%8B%E...140504457.html 這等政府沒出事就不管,一管下去也是笑話,提高罰金能提高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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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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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修法是要用人命來換取的。
像大客車、大貨車的輪胎非常昂貴,而且耗損很快,所以常用再生胎。 但是在梅嶺大車禍之前,並未對前輪轉動胎規定不能使用再生胎。 事出了大車禍以後才強制規定。 大家總覺得總是在亡羊補牢,但是在台灣,你沒有一個理由去修法,根本就推不動。 再者強迫不得使用再生胎,遭遇運輸業者、客運業者反彈找民代遊說施壓,如何修法? 出了事,才有輿論民氣可用。 後座需繫安全帶不也是因為某個人而修法而來的吧~ 亡羊補牢總比麻木不仁好的 |
__________________ 御製聖祖仁皇帝庭訓格言 人恆勞而知逸,若安於逸,則不惟不知逸,而遇勞即不能堪矣。故「易」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由是觀之,聖人以勞為福,以逸為禍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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