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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5, 07:10 PM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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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營養午餐收回扣27萬 前校長判刑5年
台中市中平國中前校長陳青勇,任內涉嫌向數家得標的營養午餐廠商要求賄賂,收取賄款新台幣27萬元。最高法院日前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將他判處5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定讞。
根據判決書指出,陳青勇於2008年2月起擔任中平國中校長,因想與學校老師、社區建立關係,便宴請老師並提供摸彩獎品,或參與社區婚喪喜慶。 判決書表示,陳青勇發現每月1萬1000元的「校長特別費」不敷支應,又另有私人開銷需求,因此於2009、2010年間辦理「師生午餐便當團膳採購案」時,以設置獎學金、獎勵老師推動校務為由,向得標廠商要求賄賂,共收取賄款27萬元並花用殆盡。 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陳青勇身負作育英才、應為學生表率的責任,卻做出最負面示範,不顧所為可能導致廠商供餐品質低落,已無資格立足於杏壇,相當可議。 法院審酌陳青勇犯後繳回犯罪所得,尚非不知悔悟,考量犯罪所得、目的等,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將他判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並沒收犯罪所得。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977&id=3&id2=1 回扣27萬判5年 那阿扁該判多少年呢??? 阿扁都該被特赦...那校長呢?? 27萬...給阿扁當利息都不夠 那些校長怎會被判得甘心呀!!! 難道他們不是三級貧戶.. 不是總統就差那麼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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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8, 12:34 PM | #4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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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校長不甘心又怎樣?人比人比死人?看看下面一則最近出來的,注意一審判九年,二審改判六年,a走幾千萬才六年實際上四年不到就可以假釋,做任何生意都沒有如此高的投資報酬率,難怪台灣是犯罪者的天堂 看看紅字部份真讓人吐血,辯稱錢花光只吐回一百萬,加上曾棄保潛逃六年,偉大的高院法官還認為犯後態度尚佳,不知這個尚佳從何而來? ps:台灣社會有個潛規則,要a錢就a大一點,反正判出來的刑期差不多,不要被抓到判刑時忿忿不平 -------------- 幾乎領光全鄉積蓄 郵務員判6年 馬祖東引軍郵局前郵務員何品輝玩地下期貨虧錢,監守自盜鄉民儲金近3950萬元,幾乎領光全鄉積蓄;台灣高等法院昨天依業務侵占等罪,判他6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何因缺錢孔急,在2004年至2005年間,以當日沖銷或中途提款等手法,盜領並侵占郵局存戶共3950萬餘元;包括鄉公所定期存款、當地居民積蓄以及駐地官兵薪水等,幾乎將島上所有的錢全部偷領光。 何品輝逃亡多年,又在台灣犯下竊取機車等案件,去年在台北落網。雖然他是在軍郵局任職,但因不具軍職身分,仍被依一般刑法的業務侵占罪嫌起訴。一審認定何侵吞鉅款,依業務侵占、偽造文書等罪,判刑9年。 高院審理認為,何犯罪所得金額甚鉅,被通緝到案後又棄保逃亡,本應重懲;審酌他於偵、審中坦承犯行,態度尚佳,且已賠償中華郵政100萬元等,改判6年徒刑。 .http://tw.news.yahoo.com/%E5%B9%BE%E...1824000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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