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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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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與國際人權規範接軌,是否應廢除通姦罪,上午在行政院院會意外成為討論焦點。文化部長龍應台指出,我國法律與國際有落差,常讓她與他國人士討論人權時感到尷尬,她點出通姦罪正是其中之一。台南市副市長顏純左也說,身體自主權屬於自己,還是夫妻共有,是值得討論問題。
行政院院會上午聽取法務部報告國家人權報告推動辦理情形,通姦罪廢除與否?是否較符合國際人權規定?意外成為院會討論焦點。龍應台首先發言指出,她與外國人討論時,常因我國法令與國際不同,讓她很尷尬,其中包括出版法、刑法第100條的內亂罪,還有通姦罪。 國際間,目前仍有通姦罪的國家不多,但依照我國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台南市副市長:婚後,身體權屬對方、屬自己? 龍應台發言後,顏純左也指出,結婚之後,身體權究竟屬於對方、還是屬於自己?因為刑法中還有妨害性自主罪部分,即使夫妻之間,強迫發生性行為仍觸犯強暴罪。若一方沒有意願,另一方不能去外面找嗎?若去外面找,又成了通姦罪,是否互相矛盾? 政務委員羅瑩雪:婦團對通姦罪有不同想法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瑩雪表示,進步的先進國家多無通姦罪,但我國婦女團體對這部分有不同想法,仍有賴社會多溝通,建立共識,需要審慎面對。行政院長江宜樺沒有直接裁示,僅表示政府角色帶領國家往前邁進,不能滿足於現狀,對各界、學者專家的意見,應加以思考,有責任突破,對既存障礙也要加大力道改變。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7758726.shtml 台灣一直在講人權 要跟上國際人權 所以要廢除通姦罪!? 東方社會有其文化,通姦罪是在東方文化下產生的 東西方文化不同,因此才會有其差異在 但這個要延伸為人權,就過度解讀了 |
__________________ 幸福背後要付出的代價是非常非常大的 但人們往往只看到幸福的假象 卻沒想著該付出的努力代價 本是浮雲隨風飄 落下凡塵惹塵埃 我究竟還要走多遠的路才能獲得別人的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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