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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6, 10:41 AM | #1 |
列管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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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1分鐘就到醫院 手掌擦傷男硬要搭救護車
南投草屯鎮前天晚間5時30分發生一起機車與轎車的擦撞事故,年輕男騎士左手掌擦傷,案發現場距醫院步行約1分鐘,但他堅持叫救護車,消防隊員無奈。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該男子前晚行經草屯鎮中正路的停車場出口,與轎車擦撞,人車倒地,造成他左手掌約4公分的輕微擦傷,警方告知他,轉角虎山路「曾漢棋綜合醫院」不到100公尺,但他堅持坐救護車,等車、走上車、躺在擔架上不到1分鐘到醫院,消防員很無奈,PO文稱「這個社會真的病了」。 有網友認為,傷者要坐救護車的紀錄,可能攸關保險理賠。保險人員表示,目前醫療險保單示範條款翻新,不再提供急診保險金理賠及搭救護車給付。(陳亮諭/綜合報導) 來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141006/482403/ ================================= 小弟從出生到現在唯一會上救護車就是我摔傷腿骨折,只好叫救護車,這老兄根本就可以自行走到醫院去,就算去急診我想護理人員也是擦擦藥就可以離開醫院,根本就不需要叫救護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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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6, 02:56 PM | #2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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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的居住地,意外受傷後撥打的九一一(911),來的是各地奔馳而來的救護車。
而且至少5輛以上的中型救護車,根據自己的警察服務經驗,我們在警察上的共通頻道上可以聽到後迅速趕往現場。 消防車也可以在聽到無線電指揮台的普呼下,在馬路上(剛完成其他任務的)馬上改向直接開往指示中的援救地址。出車率包括從消防隊抵達現場的, 還有警車至少十輛,全部依序抵達。為的是對人命的珍惜與不能有疏忽錯過任何人道救援的機會。剛到此地時,大家都會覺得社會資源怎會這麼的被浪費? 任何的報案後,這些車輛一來就是20幾輛,至於收費是全免的。但在經濟不景氣的十多年前,開始收費,也就是只收取$25加幣,是由被送載到醫院急診室的救護車寄給當事人的。 救護車上的成員為司機和後座的兩位受過護理急救的醫職人員,所以這種收費只是象徵性的,用意在防止濫打九一一電話。 若是緊急到要出動救護直昇機,那麼這張帳單就很大了,在半徑100公里內至少要$5000元加幣。但是因為加拿大的保險率是全世界最高的, 所有的意外開銷超過$250加幣者,可由你的私人保險費從全額退費到自己只要付個墊底費,那要根據你的去年報稅記錄來計算,也就是不會傷及你的個人生活保障。 你若處於失業狀態,費用全免,而且醫療全部免費,只有藥物要自己從保險公司申請退回90%的錢,若無私人保險,由市政府的社會福利部全額補助。 其中若有涉及法律訴訟部份,根據去年收入若符合規定,如傷病期間收入不足(有資格領取社會福利金者),那麼律師費用全由政府補貼,一分錢都不用自己付。 總之,只要是受傷者,一律是救護車(很豪華的)送抵醫院。我們當年的老二與老三出生時,老婆認為自己可以到醫院去,就搭乘有軌電車去了, 當時羊水都破了,而且我不是在上班就是在學院內,她就自行搭車去了。問她為何不搭救護車去?她說︰我們移民不要被認為是來濫用福利的,尤其是我們都還未真的作出相對貢獻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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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71 (2014-10-06),getter (2014-10-06),lawrence710509 (2014-10-06),tmsyy (2014-10-06),YaYa07 (2014-10-06)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2014-10-06, 04:19 PM | #3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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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到達現場後,那怕再緊急,他們要依法先敲門,並報告他們是接到有人報案而來的,
請報案人先行約談,並一面用右胸上口袋的小記事本,扼要的記下案情的關鍵人事時地物 等資料。當救護車離去時,就要到警車上調閱每日都更新的個人資料,在當中只要輸入社會 安全保障卡的卡號 (Social Insurance Number) 或是美國的 (Social Security Number) 當事人的個資就完全曝露無遺,從你的出生年月日,姓名(真名,有許多人會申請改名)、 地址,讀過的學校,職業,全都顯現出來。移民者,你的原移民國,進入本國時間,有無犯 罪前科一律清楚顯現。若執行的是暴力案件的無線電指示時,警察們不用使用車上的電腦, 嫌犯的武器擁有記錄(購買槍械記錄)與暴力攻擊前科,包括在出社會前的被原諒的部份, 都會在無線電上即刻公佈,但不涉及對方的姓名,社會保障卡號 (SIN) 等敏感資料,以防 有心人利用無線電截聽的資料去作案。警察查詢的資料要輸入個人服務的身分密碼,嫌犯 的所有資料全部掌握後,才會進行逮捕或攻堅行動,尤其是在檢察官持有法官核發的逮捕令 時,那就不必再敲門了,直接破門而入,當時的我是便衣,但是我都一馬當先,一腳就把門 踢破,西方的洋房很脆弱的,連牆壁只要來個墊步側踢就可穿透。 依照勤務準則(Service Codes),開槍前一定會先警告,但若嫌犯先行開槍,可以豁免即刻 還擊。我的警察服務照片,有興趣者可以PM給我,我不願意被栽贓為我是在本版「炫耀」。 我的個性很剛直,一點都不對罪犯妥協,每次出庭完全不必靠檢查官的保護傘來專業辯護, 面對陪審團或法官,我獨當一面(先向法官表明獨自作證之申請),檢察官(等於是警方的律師) 經常都轉向我溫馨的眨眼示意叫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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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6, 07:00 PM | #4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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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可以走路約 1分鐘就到醫院 ...
不就表示可能在醫院門口附近而已 ... 這種情況還要叫救護車當然就有浪費醫療資源的嫌疑 ... 就算是傷到成不良於行,也應該會有醫院的人出來處理 ... 如果是一般的小型診所,當然也無法處理, 只好上救護車轉送到其他可以處理的醫院 除非該名傷者不想在那一間很近很近的醫院就診 ... 若是只會這一分鐘路程上救護車 ... 就真的其心可議了 ... 此帖於 2014-10-06 07:14 PM 被 gett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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