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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09:55 PM | #1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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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變形工時很血汗 勞動部:有例假
「八週變形工時」讓雇主有機會將勞工的休息日集中在第8週,但即將被納入變形工時的汽車貨運業勞團22日對此怒批,「根本放不到」。勞動部事後回應,汽車貨運業即使適用八週彈性工時,每7日仍至少要有1日例假,且不允許連續工作超過6天,各界對於草案內容若有建議,31日前可向勞動部陳述意見。
勞動部預告指定「汽車貨運業」為《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項之行業,依八週彈性工時規定,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得將8週內的正常工作時數(320小時)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正常工時不超過48小時。 「8小時很理想,但事實是客運勞工因為交通尖峰影響,1天不可能只工作8小時。」物流業勞動權益自救會召集人曾堉誠22日在勞動部前抗議說,汽車貨運業勞工每天實際工時都是12小時以上,且汽車貨運業者也多不願編列超過8小時後的加班費,勞工不只沒有足夠休息日,加班費更是減少。 據主計處薪資及生產力統計顯示,近5年汽車貨運業平均薪資收入為3萬4624元,但工時近5年來平均每個月187小時,和整體運輸及倉儲勞工相比,平均薪資還少了1萬5000元以上。 「汽車貨運業與民生物資關係密切,需配合各業生產及作息,」勞動部回應,包括百貨批發零售、市場屠宰、民生用品、網購平台等配送作業,其營運常受到季節性週期、年節影響,因此為使該業能妥善安排勞工工作時間及休息日,才擬指定汽車貨運業為《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項(8週彈性工時)之行業。 勞動部強調,依《勞動基準法》新修正第36條規定,每7日中至少有1日需為例假,每8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要有16日,汽車貨運業即使適用8週彈性工時,其正常工作總時數並未放寬, 8週內該放到的例假及休息日總數未減損,更不允許有連續工作超過6天之情事。 https://udn.com/news/story/1/2358674...elatednews_ch1 ============= 4周彈性工時大漏洞 恐連上24天血汗班 不知有沒有人覺得奇怪 為何是 跑出個四週彈性工時 為何不是 兩週、三週? (三週還可理解的說~) 兩週應該比較有人性吧~? 薪資單都是以當月為結算 所以3週不好算 (一個月大部分都是4週) 那為何不是兩週? 看了一下 2017行事曆-人事行政局106年行事曆 可以發現那些連續假日幾乎都是在當月頭或尾來放 如果真有老闆挑戰24日 一年中就會碰到好幾次與連續假日重疊的情形 此時誰比較吃虧? (不知~可能是勞工吧) 那 如果是兩週論那就是集中在月中(及月尾) 如果當月碰到連續假日 不就是有當月一直在放假的感覺 (上沒幾天班就放假) 所以 此時誰比較吃虧? (應該是資方沒錯) 所以啦~ 勞動部不肯承認一例一休有錯 現在推變形工時非但問題不解 還是完全站在資方的立場推了個四週論... |
送花文章: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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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11:17 PM | #3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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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表姐是怎麼回應連上24天血汗班的問題
果然跟表妹一脈相傳,說了等於沒說的廢話 老闆有良心要你勞動部來幹嘛? PS:他們是否用同一個文膽寫稿,怎麼調調這麼像?什麼勞工是心中最軟的一塊 「4周彈性工時」連上24天班不違法!林美珠:希望老闆疼惜員工 蔡政府力推「一例一休」,相關法律於去年年底通過,但勞動部允許某些行業因特殊性質得以適用2周、4周與8周「彈性工時」機制。其中,4周彈性工時因排除 「7休1」,可能因勞資權力不對等的「社會現象」,雇主將例假排在頭尾,休假全部加班,勞工最多可能連上24天卻不違法,讓「周休2日」的美意打了折扣。對此,勞動部長林美珠今(22)日表示,勞動部審核申請彈性工時的企業非常嚴謹,這是既有機制,但還是希望老闆本著疼惜員工心情,讓排班更合理。 根據《勞基法》第30條訂定的「彈性工時」,共分為2周、4周與8周,共3種機制,其中,4周彈性工時對放假規範最為寬鬆,早在1996年,勞動部就明訂「勞工每2週內至少應有2日之例假,每4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8日」,排除「7休1」規定,日前有媒體向勞動部詢問,若雇主4天休息日都要求勞工加班,再把例假排在頭尾,恐讓勞工最多得連續工作24天,勞動部也回應,照現行法律是「不違法」。 林美珠:雇主排班要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 機制上非常嚴謹 對此,林美珠22日赴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備詢,會前受訪表示,彈性工時制度在1996年就有,有指定行業,多半為服務業,這程序非常繁瑣,須由企業提出需求,由勞動部評估,後再提交諮詢會議邀集勞資雙方到現場說明各自需求,勞動部核定後,雇主排班還是要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機制上非常嚴謹」。 林美珠說,這是既有機制,還是希望老闆本著疼惜員工心情,排班時能合理讓勞工有比較舒適的工作環境,不要造成過勞,老闆也能互蒙其利,勞工也能健康為經濟打拼。 媒體問到,雇主是否會有「要求強迫」加班?林美珠說,這是一個「社會現象」,這也是她一上台希望能強化對話機制,「沒有勞工沒有經濟,沒有雇主沒有勞工,這樣關係希望能維持」,至於適用4周彈性工時行業的員工已達200萬人,會不會做出縮減考量?林表示,這並非一成不變,還是有機制存在,會看實際狀況。 https://tw.news.yahoo.com/4周彈性...0206006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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