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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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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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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2.沒錯,能夠彈劾總統,但是門檻特別的高,那麼體制內行不通,又怎能不允許體制外的呢? 3.是不是師出有名,我想很多人都很清楚,總統用人不當,治國無方,這是昏庸無能,這理由就足以讓他下台,至於其他的例子前面大大都已提過我不在重複,難道你的想法是要總統播定罪才是師出有名? 4.沒錯,泛藍要負督不週之責,百姓要負選錯人的責任,所以為了負責泛藍提出體制內罷免案,泛綠立委沒人敢進場投下反對罷免的票,不敢為罷免案背書,這在歷史上會記載的,百姓為了負責任大多數民意支持倒扁,扁的聲望也跌至空前新低,百姓可沒有全力提罷免案提彈劾案,體制內行不通當然走體制外的路線,這有何不對呢?台灣能走到民主化這步,不也是走體制外的路線逼執政當局就範呢? 5.在您的思想還是認為總統只有違法才能下台,治國無方,昏庸無能,到得瑕疵都不必下台是嗎?這就是您眼中的民主?成如有大大所說的水門案,總統說謊沒有違法照樣下台,那他們是不民主的嗎?若是這樣的想法很可怕,台灣要邁向民主化有這樣的想法更難了! 6.就是因為要穩定,安定的生活才要倒扁,我回應某位網友的文章就曾提到,陳水扁總統下台,沒有人敢說政局會更穩定,但是絕對不會比現在更糟! 7.既然您認為我們民主素養不如西方的民主國家,上次您與我爭辯怎麼用比薩斜塔的例子來反駁我?您這不是立場反覆嗎?您還有立場來反駁我嗎?照您的邏輯只要對您有利的您就提出來對您不利的就套用我的話來反駁我(次那討論的那篇我就舉出台灣人民與西方世界的民住素養不同了!),明眼人都知道您這是在自打嘴巴了呀! 8.您不只是把總統與百姓畫上等號,又與企業畫上等號,實在是好笑,企業不會被百姓用顯微鏡檢視,總統是國家領導人,動見觀瞻,當然要用最高道德標準去檢視,您到台塑公司到裕隆公司去上班看看,私德不好保證請你走路,因為他們絕對不會冒著商譽受損的風險! 總之,您要去質疑倒扁的正當性是你個人的自由,我只能說從國父革命到抗日,到228事件,到美麗島事件無一不是走體制外的,尤其是美麗島事件,當年其實老百姓過的還不錯經濟也正在起飛,只是比較沒有言論自由不能組黨辦報,光這些理由就足以使這些有志之士揭竿起義爭取往後的民主道路,難到依您的邏輯他們也錯了?(當年也造成動盪,人心徨徨的,彷彿要戰爭似的!) 追求穩定,安定的生活不是只有您一個人的願望,是全台灣2300多萬人的希望與期望,套句國父孫中山的話當做結尾:沒有破壞哪有建設! 如果您要反駁就去反駁國父孫中山先生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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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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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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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y大 跟 虛虛大 講的,其實都對的...,有時候還要加入民族性、地域性
考量畢竟,台灣人的民族性,說穿了跟國外成功的民主國家的民族性相比確實有 所不同當然觀點也不同。 以柯林頓來說,並沒有因為性醜聞而下臺,一開使柯林頓也是說謊,但是後來 的發展並不足以讓柯林頓下臺,因為那只是以前的私德問題,並非當總統的關 係,而柯林頓也有為此認錯...,因而就沒事。但如果是同樣的事,在台灣可 以吵的沒完沒了...。 以國外成功的民主國家,不管事當總統還事黨魁霍只是一般公務員只要涉嫌弊 案,進入司法程序時,幾乎自行宣布離職接受司法審判,這就是成功的民主國 家的表現之ㄧ。但是在台灣就不可能會有這種事發生,因為都用撐的、賴皮的 ,既使進入司法程序,更加倍賴皮。 以興票案來說在發生當時,要是宋楚瑜是在國外的政治環盡下,早就完蛋了在台 灣撐一下、賴皮一下就過風頭了...。那馬英九之前也有發生富邦魚翅案,也是 撐一下、賴皮一下就過風頭了。 但是,以陳水扁的狀況來說,在國外也不可能就因為這樣就下台。如果是說跟 水門案相比,其實有耶些不同。 1.水門案的尼克森統是涉案人。陳水扁是他身邊的親友、下署涉案而非陳水扁 本人。 2.水門案的尼克森總統以行政權干預司法權。陳水扁並無以行政權干預司法權。 3.水門案針對性直接性。陳水扁是被週遭的人士涉案而間接牽拖。 而這些差異通常沒人說,只是吵說美國可以水門案要總統下台。但是水門案內容 可能沒人仔細看過。 當然以現況用水門案的範例要陳水扁下台是不可能的,陳水扁又不是涉案人,當然 無正當性,一當司法調查出現陳水扁被列入涉案人或涉案關係人時,倒扁才具正當 性。 一個人明明是清白的,但是有 10 個人串通好說那個人有罪,那你認為那個清白之 人是否有罪 ? 當這 10 個人為達目的利用媒體、輿論、說人閒話來扇動擴大效應時那你認為那個 清白之人是否有罪 ? 但是事實上那個的人沒罪,就可能因為那 10 個人的串通,而背上莫須有的罪...。 這就是一群人串通吃死一個人的論點... 一個人有罪與否不是誰說了算,要靠司法來證明,不然民主是不會進步的。 無能的政客、縣市府首長也一堆,也不見有人去 "倒" 那些人。 無能不等於有罪...,但也不能等於莫須有的罪。 只是有沒有人去做連署,達到符合的人數,或公投到符合的人數而已... 倒不倒扁,是個人的自由選項,但是要如何判斷才是頭痛的東西? 是看爽度? 是要看順不順眼? 要道聽塗說? 還是新聞爆料? 還是司法調查? 喜歡就好。 民主是一種生活習慣、一個過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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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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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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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怎能說這些都與扁無關呢 國務機要費只有總統可以動用 怎可能是他身邊的人可以隨便報帳的 蘇貞昌的老婆可以拿發票去請領行政院長的特支費嗎 然後說這與蘇貞昌無關嗎 反扁中每個人都有其不同的原因與情緒 但也不是每個人都是餵了反扁而倒扁的 如果不是阿扁做的太過頭...又如何可能讓那麼多的群眾開始聚集成為力量呢 請問你們認為阿扁要如何涉案...人民才能起來遊行抗議呢 同樣的...那當年黨外又憑什麼要起來抗議國民黨呢 他們又有什麼證據與正當理由嗎 別像馬英九那樣被法律侷限住了 阿扁度過了很多次的危機...這次搞成這樣 不是人民如何了...而是阿扁做過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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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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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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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聽音樂聽得多,只想讓心情平靜下來,我只想問問:
各位還記得搞軌案吧?!先不論李泰安到底是否是真的涉案,檢察官和法官可以在罪證不足且未認罪的情況之下判決他死刑!那麼趙建銘和第一家庭這些,明顯有那麼多犯罪事實的為什麼沒有任何動作,如果我們還在等待所謂”司法的正義”,我想那是緣木求魚,沒有起來讓力量凝聚起來,怎麼可能有真相?這些貪腐集團怎麼可能有收斂的一天,難道還想要繼續被這些人污辱兩年嗎?我可不!! 小弟單純的表達個人想法而已,歡迎各位多聽聽我發表的音樂,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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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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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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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民主嗎?此刻,人民被迫不分黨派,集體集結,孤注一擲來捍衛正義時,這意味著相對力量的總反彈;倘若社會公義、政府廉能、國泰民安,有守有為,那麼,誰會有興趣去玩政治、搞運動?又還會有誰願意去當政治的附庸,拋家棄子的去做一個,連基本家庭幸福,都無法照顧維持的缺席者。如今,這國不國,家不家的窘境,到底是誰之過?難到是既無辜又無可奈何的人民嗎? 政黨與政客結黨營私,同流合污,包庇、袒護大逆不道的國家領導人,諸如此類的惡劣行徑,這是民主政治嗎?人民若不對所謂的「司法正義」極度失望時,誰有那本事和興趣去動員,那條件、時機不成熟的不義抗爭?當政府與人民針鋒相對,互相對抗時,該檢討的是人民還是政府?可能有人會認為這是反對黨的政治陰謀,又或是失意政客的落井下石;然真相是不孤獨的,一個無能、無恥的政治集團之對人民,就像是個好吃懶做、不事生產、同床異夢的無賴伴侶,在百般勸解、委屈求全、極力挽回無效時,這就是該分手的時刻了﹗ 歷史上的殘酷教訓,再再證明著人民的起義力量,是可以直接越過那為政權背書的偽司法正義集團的,而推動這場反扁、下台的原動力,恰是政客失信多年,所簽下的龐大借據,在政治信用破產時,要認清局勢,不怨天尤人,不賴帳,識大體者,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抗爭是希望的燈塔,它是人民扳回生存尊嚴的最後防線。當大多數人民都願意參與反抗時,這就是民主的極致表現;專斷獨行的寡頭政府,原本就是人民的公敵,正義永遠站在人民的這一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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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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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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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都忽略掉一件事 我舉個例,這個例子不以現行法律為依據 只是要讓大家了解自己如何去判斷 A,一個離婚、失業的人,當街搶了錢,他一個人度日 B,一個離婚、失業的人,當街搶了錢,他有兩個孩子要養,皆不滿二歲 兩人精神狀況良好,皆無負債、無存款 各位是法官 刑責是五年有期徒刑,或役科罰金10萬緩刑三年 請問,各位法官會如何去作出判決 又 各位是律師 為A爭取到役科罰金10萬緩刑三年,能收取10萬費用 為B爭取到役科罰金10萬緩刑三年,將會被B借貸10萬之罰金 若為其中一人辯護,另一人將因失去辯護人而降低刑責之可能 請問,各位律師,將會為誰辯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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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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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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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問題,大大確定該問嗎? 這是個不該問的問題 為什麼 因為:大大能說他就是犯罪嗎?就可以依法判刑嗎?大大就可以對他制裁嗎? 如果都不行,那為什麼我可以說他有犯罪? 如果行,那還需要法院審判嗎? 引用:
也就是提醒大大,在規定上還是能對總統進行制裁的 既然大大了解了,那也就ok囉 再者,我沒有說過不能允許體制外 引用:
陳水扁應該下台,但下台的理由 將會影響到人民怎麼看待往後的政治 政客會如何以這次的經歷來操弄政局 這些,大大也未回應我,讓我釋疑 引用:
我真是有點摸不著頭腦了 大大一直用我沒說過的話來反駁我 引用:
還是老話一句,師出有名 回到我第三點的回覆吧 引用:
這不是很矛盾? 大大如此自抬身價,實在不妥當 未來的事,誰說的準? 若這是大大的判斷,那就不該講得如此絕對 況且,下如此斷言,卻未有強有力的論述 這樣妥當嗎? 引用:
我笑了,請回去看看我那篇吧 我正是用比蕯斜塔的例子來印証我國人民對道德自我約束素養的不足 與這次,可說互相輝映 我可以肯定,大大絕對不是所謂的「明眼人」 別看到黑影就開槍 這樣會貽笑大方的喔 引用:
舉例就是畫上等號? 那大大往後可得注意措詞囉 因為...照此邏輯 大家都別開口了 還有,大大說裕隆,只是其中一個例子 但這就表示所有企業都這樣? 如果不是 那這例子能反駁得了我說「很多企業主對人材,將公德與私德劃分清楚」這句話嗎 大大的結尾很有趣 孫中山先生說:和平、奮鬥、救中國 那,走體制外是和平的舉動嗎? 那大大又為何支持? 所以提 國父這句話,真的沒有意義 因為...大大自己也不會因為 國父說過什麼話,就完全遵守的 既然如此,怎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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