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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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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忽略掉一件事 我舉個例,這個例子不以現行法律為依據 只是要讓大家了解自己如何去判斷 A,一個離婚、失業的人,當街搶了錢,他一個人度日 B,一個離婚、失業的人,當街搶了錢,他有兩個孩子要養,皆不滿二歲 兩人精神狀況良好,皆無負債、無存款 各位是法官 刑責是五年有期徒刑,或役科罰金10萬緩刑三年 請問,各位法官會如何去作出判決 又 各位是律師 為A爭取到役科罰金10萬緩刑三年,能收取10萬費用 為B爭取到役科罰金10萬緩刑三年,將會被B借貸10萬之罰金 若為其中一人辯護,另一人將因失去辯護人而降低刑責之可能 請問,各位律師,將會為誰辯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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