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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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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您的心證認為台灣的司法是公正的時候,確實很難理解鄭村棋的用意! 他的真正用意不是說司法對政治人物的審判是有何不一樣,而是人民對無權無勢小市民如李泰安,我們本著無罪推定論,一天沒有判決出來不應把李泰安當成殺人犯,對有權勢的執政者只要有資料顯示他們有貪瀆的嫌疑,我們有理由懷疑他有違法的可能,在司法沒判前,必需出來說清楚講明白,可惜陳水扁有那個弊案敢出來說清楚,記者陳輝文幾乎在很多政論節目中都舊事重提,為什麼吳珍淑可以買到富邦基金,他買不到?直到今天完全沒有人出來交代一下,所以有理由懷疑中間是否有官商勾結? 而鄭村棋的話,我是只用來引申之後我想表達的意見 難道我們的國家已經沒有道德可言,不敢殺人放火是怕法律制裁? 我不做壞事是我從小的公民道德教育告訴我不可以,而不是做壞事怕司法制裁的後果! 司法是當道德良知不存在時的最後手段,台灣的政治人物全都沒血沒肉一切靠司法解決? 此帖於 2006-09-21 07:29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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