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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特支費案,馬英九第一次被檢察官傳訊,出來時跟記者說,沒有第二次,後來有第二次出來時說了句"safe",顯然事實上,第一次就被告知有問題,他老神在在的是所謂何事?又說跟候寛仁早就認識,意思是很了解對方,應該不會有事,但,事實上,跑司法記者都知候寬仁是酷吏,起訴案子是檢察官中比例很高的一位,是馬無知?還是故弄玄虛? 再者,筆錄即使跟實際問話內容有出入,為何最後簽名確認時沒有從頭看清楚? 另外,我覺得不解的事,三立有報導(可能是三立的立場有關),雖然是小事,也可以看出馬英九的為人,他曾開記者會說自己很省,女兒在美國求學都是半功讀,家裡沒有供太多錢給他..,結果因特支費案,起訴書出現他家的支出明細,馬英九女兒有一次刷卡買東西(好像是生活用品包包之類)就花掉幾十萬,還有他諗書好幾年,馬英九匯給女兒總計5百多萬以上,記者還去訪問一些美國留學專家,幫馬英九的女兒估算,諗幾年跟本不用花這麼多錢?這則新聞出來,馬英九並沒有出來反駁 一個人連女兒的教養都管不好,還公然說謊美化自己的家庭是多麼節省,事後被踢爆卻沒有半句解釋,這種人有資格當總統?(如果跟陳水扁比爛他當然會好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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